时间:2022-12-11 10:50:23来源:法律常识
案 由:侵权责任纠纷
指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法律援助中心
承 办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李岩峰
案情简介:受援人窦某某、李某深(二人系母子关系)系死者李某林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2017年3月19日下午,李某林因肠梗阻前往某医院诊治,经查,需住院治疗。3月22日凌晨3时,李某林从该院住院部12层坠楼身亡。报警后,经公安民警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确认李某林系“高坠致开放性颅脑损伤并多脏器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排除他杀可能。在此情形下,李某林家属认为医院应对李某林之死负责,于是几次找到医院讨要说法,围攻相关人员,使矛盾激化。经人指点,受援人找到汉沽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承办过程:经审查,中心受理此案,并指派李岩峰律师具体承办。李律师接收指派后,一方面积极与受援人沟通,安抚其情绪,引导其放弃过激行为,依法维权;另一方面,李律师积极与医方协调,达成共识,确定以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承办律师认真审查相关证据材料,依照法律规定向受援人解释双方过错责任分担的依据、相关赔偿项目及数额的计算等,确定了诉讼方向和必经程序。在此基础上,李律师代表受援人向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本案后,于2017年5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医院一方认为自己无任何过错,拒不赔偿受援人主张的相关损失。
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李某林的坠楼死亡真正原因及医院应否承担责任。被告医院代理人声称李某林系自杀,其死亡与医院无关。该观点彻底激怒了受援人及旁听家属,双方当庭发生争执,场面一度失控,经法官与代理律师安抚劝阻方得以平息。
围绕上述争议焦点,承办律师结合相关证据及事实,运用法律依据,层层剖析,先后从过错责任承担依据及受援人主张损失的合理合法性角度进行阐述说明,做到有理有据。李律师认为,本案医患双方已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李某林住院期间,医院有义务保障患者安全及充分警示提醒。由于院方未能尽到全部义务,致使李某林离开病房区域(七层病房)从十二层坠亡,医院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承办结果:经法庭评判,承办律师的观点意见被法院接受采纳。法院认定医院未能尽到明确警示和对患者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李某林的死亡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认定死者李某林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最终,法院酌定被告医院对李某林的死亡后果承担40%责任,判决医院赔偿受援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15393.6元。援助律师的代理工作圆满完成,赢得了受援人的高度肯定。
案件点评: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法制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医患纠纷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并呈明显上升趋势,医患间的对立日益激化。如何引导患者依法维权,有效化解双方矛盾,促进医患和谐,值得法律工作者探讨和思考。本案的关键点在于以何种法律关系和依据作为切入点。如单纯按医疗合同理解,医院无任何违约行为;而按侵权责任突破,则可从医院的过错责任和程度进行论证,以《侵权责任法》为法律依据,使受援人的合理损失得到弥补,最终使受援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化解了医患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