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12:41:38来源:法律常识
7月21日,市民小张给记者说,读高二的她想趁暑假找份兼职,在某求职平台向一家公司投简历后,该公司面试时向其收取了400元押金并保证3天未能上岗就退还。3天过去了,小张并未上岗,11天后该公司却“消失”了。
7月21日下午,记者和小张来到了花果园金融街E区E8栋的商铺。小张告诉记者,向她收取400元押金的公司就位于这里,但现场该商铺已经被搬空。记者拨打了该公司的电话,发现处于关机状态。
“7月2日我在某求职平台看见了这家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工作人员通知我7月3日来面试,面试时工作人员向我收取了400元的押金并签订了协议。协议规定3天未能上岗或工作满1个月就退还400元押金。”小张告诉记者交完押金后,一直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舒兰保持着联系。
据小张介绍,舒兰告诉她会安排她去餐饮店工作。但3天过去了,小张并没有收到上岗通知。小张向该公司申请退还押金,舒兰告诉她1个月后才能到账。7月14日中午,小张发现舒兰的电话已经关机,押金的事也没有任何进展,2位微信客服也再没回复过小张。当天下午,小张发现该公司已经全部搬空。
记者来到花果园金融街E区E8栋的物业管理处,该楼的楼管李女士告诉记者,该商铺显示已经退租,租客已不知去向。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该商铺的房东车女士。车女士告诉记者,该商铺的租客是从2019年8月开始起租,是位姓李的重庆男子,目前还未到交租日期。7月21日傍晚,车女士多次尝试联系该李姓男子均未成功。
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花果园派出所的陈警官,陈警官告诉记者此事已经立案,正在调查当中。
小张告诉记者,她了解到,连她在内共有14名学生被骗。“可能还有更多人被骗,就是因为我们没有社会经验才被骗子钻了空子,希望大家都提高警惕。”小张说。
律师说法: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贵州慎行律师事务所赖雨亭律师。
赖雨亭表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押金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求职者可以要求其退还全部押金,也可报警处理。该单位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产并达到一定数额的,这种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相关规定。
面对形形色色的招聘广告,赖雨亭提醒求职者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识别招聘陷阱,不要因为求职心切就丧失辨别骗术的能力,尤其对于以下几种陷阱需要提高警惕,以防被骗。
1、未开工先收费。求职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或中介公司在招聘时要求先交纳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费用时,一定先弄清楚再下决定,一般来说正规单位不需要应聘者缴纳任何费用。
2、找借口要抵押。如果用人单位要求扣押求职者的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时,求职者务必提高警觉,可以明确拒绝提供。
3、已开工没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与求职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求职者可以主动要求,避免日后因为缺乏劳动合同而发生的法律风险,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4、高薪兼职陷阱。招聘广告写着高薪急聘兼职,并提供诱人条件的,求职者要多方面、多渠道的了解用人单位,弄清楚单位信息、业务范围,以及是否拥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等,避免掉入陷阱。
5、熟人传销陷阱。如果久不联系的同学、朋友、老乡邀请求职者去他所在的地方工作,一定要问清楚用人单位相关信息,如单位名称、网站、地址、电话等,查询单位是否正规。并且尽量不要一个人前往,同时向最亲近的人及时报备行踪。
赖雨亭建议求职者应主动学习和掌握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若发觉被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监察部门或公安局派出所报案。
来源:多彩贵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