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13:41:3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会昌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涉嫌盗窃罪一案。为充分保障聋哑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不仅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律师为其辩护,同时,还专门聘请了会昌县特殊学校的教师,在开庭审理时为聋哑人提供手语翻译。
2019年9月3日15时许,何某华从外地来到会昌县与吴某燕会面。见面后,何某华提出一起去盗窃摩托车,随后两人便骑着吴某燕的摩托车在会昌县城内寻找作案目标。最后在会昌县文武坝镇某汽车美容店门口,寻找到了作案目标,何某华用撬锁的方式将被害人刘某的一辆白色新大洲本田摩托车撬开,吴某燕则在马路旁为其望风,得手后两人一起骑着摩托车往广东省方向逃窜。2019年9月3日,何某华、吴某燕在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被会昌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经会昌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白色新大洲本田摩托车价值8407元,且已发还被害人。另何某华有前科。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人员、公诉人、辩护人的问话,通过手语老师的耐心翻译,准确地传达给聋哑被告人,被告人何某华、吴某燕一一比划回答,将自己的真实意思供述给法庭,使聋哑人充分行使了自己的辩护权,确保了整个庭审的顺利进行。
庭审结束后,经过合议庭评议,会昌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何某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吴某燕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宣判后,聋哑人何某华、吴某燕在手语老师的翻译下,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并表示出狱后一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来源:赣州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