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16:25:5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日(6月3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站30日发表新闻公报称,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作出声明,她表示,欢迎《港区国安法》获得通过,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会致力做好工作,协助委员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推进相关的法律制度。郑若骅说,律政司已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依法处理相关的检控工作和法律事务。
港府新闻公报截图
以下是港府新闻公报全文:
律政司司长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港区国安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日(六月三十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作出以下声明:
《港区国安法》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犯罪行为,为香港特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提供了清晰的法律基础,有助维护国家安全。
《港区国安法》亦订明了香港特区应当遵从的重要法治原则,包括无罪假定、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不得就同一行为再予审判或惩罚。《港区国安法》同时亦明确规定香港特区应当依法保护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郑若骅欢迎《港区国安法》获得通过,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在香港特区公布和实施,她表示会继续领导律政司全力支持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作为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员之一,郑若骅表示会致力做好工作,协助委员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推进相关的法律制度。
郑若骅说,律政司已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依法处理相关的检控工作和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