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19:53:52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刘律师久久不能入眠,因为在唐山发生了一起恶性的伤人事件,几名男子醉酒后搭讪女子不成,竟然将女生暴走一顿,视频传出后,引起网络轩然大波,很多律师也第一时间参与评论,一方面是谴责暴行,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分析,认为这些男子应当构成的是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罪。
刘律从另外一个角度出发,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你是当时的旁观者,扪心自问,你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制止这些男子的暴行吗?
从视频中看出,基本上没有人出来制止暴行,最多只是报个警或者口头上的制止,说实话,我也只有愤怒的本事,而没有冲出去制止的勇气。理由有如下3点:
第一点:我国对于互殴事件,一般性是打赢了判刑,打输了住医院,很少会考虑到事故的起因。如果边上有人出手相助,不光自己有受伤的风险,很有可能会被警方认为聚众斗殴的行为。刘律师就曾办理过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明明是被害人挑起的事端,并且先有被害人持械殴打我方当事人,但是因为最后互殴的结果是我这一方当事人轻微伤,对方轻伤,结果是我这一方当事人刑事拘留,并且赔偿对方18万元才得到对方谅解,而对方早就取保候审了。
第二点,我国对于正当防卫法律运用的缺失。
虽然我国有正当防卫的法律制度,对于不法侵害的制止,可以不受刑事处罚。但是我国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的概率非常非常低,举个例子,前几年昆山龙哥持刀被反杀案,很明显反杀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当事人还是被警方拘留,经过了一审环节,才由法院判决无罪,并且老百姓觉得肯定无罪的案件,这份判决获得了全国优秀判决,这名法官获得了全国优秀法官的称号,足以看出,这名法官判决正当防卫无罪是顶着非常大的压力的。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前几年颁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但是我国无罪判决案件的概率非常低,可能只有万分之一,你觉得作为一名理性的路人,会冒着被定罪的风险出手相助吗?并且作为律师或者公职人员,一旦判刑,直接吊销执照,说实话,我自己不会去冒这个风险。
第三点,传统教育的原因
俗话说,拧扫自家门前雪,勿管他人瓦上霜。我们传统教育还是以少管闲事作为美德。鲁迅在阿Q正传中早已写的淋漓尽致。
最后请大家扪心自问,如果自己是旁观者,你会出手相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