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22:21:24来源:法律常识
乡村修建公路,政府有关部门说是为了公共利益,方便村民出行,占用的耕地没有补偿,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贵州的王佳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的宅基地和耕地靠近本村的主干道路,2018年9月,村委会说村里要修路,要占用王佳刚让出一部分宅基地和耕地。王佳刚要求合理地补偿,然而政府有关部门却说修建公路是为了公共利益,修建好的公路王佳刚也受益,因此没有占地补偿,村委会也不断给王佳刚做思想工作,希望他能尽快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为了改善本村出行条件而修建道路,一般情况下,会有财政拨款、本村进行筹资或者招商引资等途径得到修路经费。可以占用农户土地,但要给予合理补偿,一般参照土地征收的标准进行补偿,被占地农户如果遇到没有补偿的情况,应及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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