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05:04:09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一早接到一个电话咨询,交通事故伤者是咨询者的嫂子,丰县人,刚刚54岁,2021年9月1号出的交通事故,现在是植物人状态。已经花费了31万多全部是拆借,现已无力住院在家听天由命。
由于当时伤者的家属不太冷静,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家里人被撞伤了,并且伤的那么严重,在重症监护室还要做开颅手术,相信任何一个家属都抱不住火,会和司机吵闹,甚至说是大闹交警大队。基于这种情况,司机就采用一种不配合的方式,对申请道路救援基金和交强险垫付均不理不睬,不予签字,并且由于种种原因,事故认定书上面认定伤者占主要责任。
如果及早交给专业的律师去处理,就会有不同的结果,第一,责任划分大概率是对等责任而不主要责任。第二,道路救援基金和交强险垫付大约可垫付在九万左右,最起码缓解了医疗看病的压力。第三,和肇事司机保持一种不敌对的状态,对双方在最后理赔款方面都可以利益最大化。
今天就说这么多了,今天年后第一天上班,我要去打卡了,再见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