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4:48:26来源:法律常识
为牟取非法利益,一男子创建微信群组织电话“引流”团队,诱使他人加入股票交流微信群,致一女子被骗92万余元。2021年11月26日,黄浦区检察院对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提起公诉。
股票交流群中受骗
2021年3月,张女士接到一陌生女子电话,对方称是某证券公司客服,希望添加她的微信拉她进一个股票交流群。起初张女士并不愿意,但对方说可以进群了解看看,觉得没用的话过几天退出即可,随后给她发了一个8.8元的红包,张女士最终被说服。群内经常会发布一些大盘走势分析的信息和直播课,观察了一段时间后,张女士想观看直播课,于是她添加了发布者的企业微信,后在对方的诱使之下,通过链接下载了名为“某某证券”的APP。根据群内以及直播间发布的新股信息,张女士为了申购股票,向APP里所谓“某某证券——冯经理”提供的账户转账共计92万余元。数日后,张女士发现APP个人账户中的钱迟迟没有到账,且股票交流群突然被解散,“某某证券——冯经理”也联系不上,遂发觉被骗报警。
甘当诈骗分子的帮凶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微信号,警方查到一马姓男子,经讯问,该男子虽不是直接给张女士打电话添加微信的“客服”,却是组织他人通过拨打电话诱骗被害人进入微信诈骗群的“上家”。被告人马某在某网站上看到有关“话务员”的兼职信息,联系人告诉他工作内容为根据所给的客户信息以及话术盲打电话,将有兴趣的客户拉入指定微信群,就可以按照人头结算工资,对方还要求客户头像不能是警察、律师、记者等特殊职业。由于做过多次类似的工作,且有联系他的“上家”被警方抓获,马某很清楚这类微信群可能涉及违法犯罪。但无业的他为赚取更多人头费,这次不仅自己冒充证券公司客服,还通过QQ群等方式组建了一支团队,而向张女士打电话的正是该团队中的一员。
贪小失大终获刑
据统计,马某在2021年2月至6月期间与其上家按成功引入群内的客户人数,以每人130元结算报酬约40余万元。再将收益以每成功引入一人80至100元不等结算给团队成员,其个人获利约人民币4万元。
“我以为没有直接参与实施诈骗,便存在侥幸心理。”马某到案后供述。经审查,马某虽然没有直接实施诈骗行为,但其组织引流团伙,为从事股票投资类的电信网络诈骗人员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的通讯群组,该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经黄浦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一万元人民币。
检察官说法
不要因小恩小惠放松戒心,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点击陌生链接下载应用程序,一般正规APP都可以在官方应用商城找到。不要轻易给陌生账户转账,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保留账号等证据。此外,也提醒大家在寻找工作时,切忌在明知引流他人进的群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贪图小利觉得“来钱快”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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