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0:33:30来源:法律常识
4月28日上午,青岛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与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民商事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合作座谈会”在崂山区法院九楼会议室举行。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罗睿,诉前调解中心主任刘志菁,青岛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律师调解中心主任赵纯永,青岛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理事孔姣,青岛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刘钊参加了座谈。
青岛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律师调解中心主任赵纯永首先介绍了律师调解中心近年来参与民商事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工作的相关情况。青岛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现已建成一支630余人的调解员队伍,成员均为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的资深律师,涵盖了13个民商事纠纷法律专业门类,能够胜任大量、疑难、复杂民商事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并且与青岛中院、市南区法院、市北区法院、李沧区法院建立了长期的案件调解合作关系,已成为上述法院民商事纠纷案件非诉讼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罗睿首先对青岛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参与崂山区法院民商事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工作表示欢迎。罗院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崂山区法院历来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已经与多家调解机构建立了民商事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合作关系,形成了“民间调解+司法确认”的纠纷合作解化模式,并且积极学习全国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不断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优化改革;崂山区政府也发文对调解机构参与民商事纠纷案件诉前调解给予支持。同时,罗院长还结合该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行的实际情况,对调解机构参与民商事纠纷案件诉前调解提出了专业、耐心、高效、奉献的工作要求。
崂山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主任刘志菁、青岛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理事孔姣分别对崂山区法院民商事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和律师调解中心具体工作流程等相关问题进行介绍和交流。
座谈最后,双方确定了具体对接人员,一致同意尽快落实开展调解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