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0:34:31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人都对再审程序不是很了解,今天主要讲下再审的程序都有哪些。
首先,确定再审的范围,因为是立案登记制度,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申请再审的条件,主要包含原审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主体、管辖法院等都可以申请再审。
然后,需要准备再审申请书、原审判决书、新证据(如有),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这时候法院都会接收材料,但是这只代表符合再审条件,不代表再审立案。
第三,当原审法院收取材料后会根据情况,选择听证(开庭)、书面审查等,待审查是否符合民诉法200条规定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再审裁定书。如果是裁定提审、指令再审了,那才说明已经再审立案了,才算打赢第一步,该裁定只能证明进入再审,属于程序审,叫做再审审查阶段,该阶段不会直接做出具体结果。进入再审后,会再次开庭,根据情况做出维持、改判、发回、调解的结果,这时候的结果才是实体上的处理结果,该阶段叫再审审理阶段。
如果驳回再审了,那就是没有进入再审,也就终止于再审审查,然后可以选择检察院抗诉,这种情况下,那就不会有后续的实体再审审理阶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