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1:40:56来源:法律常识
这两天,朋友妹妹找我咨询,姑且称她小菲。
2016年小菲入职一家互联网公司,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公司以经济效益不好,每月只给她发一半的工资,并表示一融到资就立即把欠发大家的工资给补齐。想着艰难时期,要与公司共进退,她对此也没提出异议!
然而,到现在已经六个多月,单位不仅没把欠的工资给她补发上,反倒被公司HR叫去谈话,逼她在公司打印好的离职申请书上签字,并告诉她如果不签字,就别想要之前的工资了。小菲倒也聪明,和HR说这事自己不敢直接做决定,需要和家里人商量一下。于是,就找到我问该如何是好?
面对这种情况,作为律师,我告诉她不要担心,根据法律规定,单位需要按期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工资,如果未足额支付工资,单位肯定是违法了。她所在的公司其实是外强中干,遇到这种情况真正害怕的其实是公司一方。
公司之所以要逼着她在离职申请书上签字,是由于劳动者一旦签字,就属于劳动者主动离职,公司就不用向她支付经济补偿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离职申请书上有“提交离职申请后,本人与单位无任何经济纠纷”,一旦签字,那公司欠她的工资,也别想轻易要回了。
那么,对于遇到和小菲一样的情况,劳动者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就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慎重考虑后,认为没有必要继续和所在单位继续劳动合同。就要及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方面防止损失的继续扩大,另一方面为申请劳动仲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然后,就需要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将欠的工资补齐,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