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工资可以找律师嘛,拖欠大学生兼职的工资怎么办

时间:2022-12-12 11:47:04来源:法律常识

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

应该懂事了

决定要为家里减轻负担

打工赚钱


作为初入职场的小白

不仅没签合同

还被老板拖欠工资

我好难

以下咨询由晏艳律师解答


1

Q1

“大学生兼职打工,老板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律师解答:

我是一名大学生,暑假打工补贴学费,于是在一家琴行做了陪练兼职。工作刚开始,老板就没有与我签订合同,但老板通过微信聊天明确表示,我从2021年7月底开始做满一个月,8月底就会发工资。现在到了8月底,老板却因为我在工作过程中与学生添加了微信,造谣我给她带来了经济损失,声称9月底才给我发工资。请问现在我该做些什么?

A1:

你好,你和琴行老板形成了劳务关系,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首先,你在琴行兼职,老板也在微信中明确表示2021年8月底给你发工资,你们双方形成了劳务合同关系

其次,你可以和老板协商,要求老板按时支付工资。若协商后老板仍不支付工资,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报酬及承担你的实际损失。同时,如果私自添加学生微信违反了你们之间的约定,老板也有权要求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你们之间没有违约责任的约定,法院会酌情判决,但不会太多。如果你们双方并未约定不能添加学生微信,那么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老板也无权要求你承担经济损失。

最后,因为你们之间没有书面劳务合同,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交微信记录、协商录音等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及对方拖欠工资的事实。



2

Q2

“大学生兼职打工,老板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律师解答:

我和老婆2008年结婚,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3岁。她曾在2015出过轨,她跟第三者的聊天记录中,她说要嫁给他,我有聊天截图,但经我和家人挽留没有离婚。结果她在2020年又出轨另一名男子,通过聊天记录可以看出,这个男子是她很早就认识的朋友或者老乡。我现在起诉离婚,两个儿子都能判给我吗?

A2:

你好,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把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判给夫妻单方。

双方感情不和,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就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达成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如果你配偶不同意离婚,或者不同意将孩子抚养权给你,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但你配偶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到判决书生效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更大。

假如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权,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夫妻经济状况、环境状况、教育背景等,选择对孩子更适合的成长环境,对于13岁的大儿子,法院还应尊重小孩自己的想法。实践中,你的两个孩子,法院一般是判决一人抚养一个。

另外,即使你只有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你也有探望另一个孩子的权利。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Q3

“大学生兼职打工,老板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律师解答:

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前期物业是A公司,我在几个月后前去收房时,物业公司竟然换了,变成与开发商同名的物业公司,开发商更换物业根本没有通知业主,请问我与新物业存在合同关系吗?

A3: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开发商擅自更换物业并未通知业主,你和新物业公司应当不存在合同关系。

首先,如果收房时,你们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则业主还无法共同选定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业主未共同选定物业服务企业前,由开发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般作为购房合同附件,因此开发商应当履行相应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得擅自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作为购房合同附件,则开发商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符合程序即可。

其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收房时,你们已经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务委员会,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可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应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此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开发商无权擅自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综上,你和该物业服务企业不存在合同关系,但是你作为业主应当遵守买房时开发商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如你们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满意,可通过业主大会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4

Q4

“大学生兼职打工,老板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律师解答:

我与公司签订了4年期的劳动合同,签订时只拿了空白合同给我签字,且签订完成后未按照法律规定给我一份。签约期间,公司要求变更我的工作地点,经多次沟通,未达成一致。如今公司在事先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通知我办理离职,且要求我办理自离,请问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A4:

你好,公司与你协商变更工作地点未达成一致,之后公司通知你办理离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公司要求你变更工作地点,是因为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比如整个公司都要进行搬迁,则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即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你本人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这个公司的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若公司要求你变更工作地点,并非是由于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需要你去其他地方开拓市场等,那么公司就属于违法解除合同,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应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关于公司让你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且未交予你一份,并不属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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