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2:13:56来源:法律常识
河南经济报记者张彤 通讯员郭霄
8月6日至8月7日,邓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生等15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根据疫情防控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邓州法院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庭审人员防疫安全,圆满完成庭审任务。
公诉机关诉称: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某生以其成立的公司为依托,骗取多家银行贷款,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发放高利贷款,并纠集多名被告人,对借款人及其他相关人员采用非法拘禁、殴打、恐吓、侮辱、滋扰、纠缠、聚众造势、强拿硬要、强买强卖等手段进行讨债或解决纠纷,在南阳市多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虚假诉讼、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骗取贷款、非法侵入住宅、高利转贷、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多次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逐步形成了以王某生为首要分子,其他14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合议庭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充分质证,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定性充分发表意见。同时为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法院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律师为其辩护。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程序规范、井然有序,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鉴于本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经合议庭评议,该案将定期宣判。
下一步,邓州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扫黑除恶不停步,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