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2:57:11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人对诉讼费都有误解,认为打官司花费很大,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往往会对巨额诉讼费望而却步。那么,诉讼费到底应该收多少钱呢?今天小编就帮您捋一捋。
1、并不是所有按键都需要缴纳诉讼费
在我国,只有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刑事诉讼无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无需交纳诉讼费用。
而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在特定情景下也是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的,包括:适用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案件呗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特定的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等等。
2、诉讼费并非全部由起诉人承担
诉讼费的内涵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产生的费用。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缴纳以上所有费用,比如案件不涉及申请强制执行等事项就可以不必交纳申请费。案件受理费是必须交纳的,但是原告方可以在起诉状中剔除有被告承担,如果得到法庭的支持,就相当于由被告方交纳了。
3、诉讼费并不是法院的收费
诉讼费其实并非是法院的收费。法院收入的诉讼费要上交财政,纳入政府预算而并非归属于人民法院本身。至于由案件本身产生的鉴定等费用,亦由当事人直接向有关单位交纳,人民法院对此类费用不会代收,因此诉讼费并不是法院收费,而且收费是有统一标准的,收费的数额并不是各个法院可以决定的。
以下是最常见的案件受理费具体交纳标准(X代指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