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3:58:53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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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近年来,江门市院不断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发挥控告申诉部门的法律职责,努力让接访服务走进群众的心里。
近三年来,江门市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57件,较之前三年同比增长15.4%。2017年前三季度,控告申诉检察科(简称控告申诉科)共接待群众来访294批次,收到群众来信60件,其中控告申诉案件65件;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46年,行政监督案件3件;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其中不服检察决定3件,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4件;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国家赔偿复议案件3件,受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申请1件。
创新信访人自行选择听证人员制度,从“闭门化解”转变为“阳光息诉”。江门市院积极开展公开审查活动,建立信访人自行选择听证人员制度,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阳光检务联络员、律师及五邑大学政法学院教师列入听证人员库,供信访人自行选择,消除信访人的疑虑和抵触情绪。
推行“五三三”信访服务工作法和信访事项告知书,主动为信访群众提供贴心服务。一方面,建立“五三三”信访服务工作法,即热心接待来访人,耐心了解问题,细心解答疑问,诚心服务群众,公心处理案件帮助群众。同时,坚持不让来访人受冷落,不让信访事项被延误,不让检察机关形象受到影响。紧抓法定的办案程序、受理未结的案件和结案时的释法说理。借助新的服务方式,为来访群众提供到位的接访服务。
另一方面,首创信访事项告知书,在告知书中列举17种不予受理情况和信访指引,一次性书面告知信访人,引导信访人有序遵循法律途径进行信访,提高司法效率。
率先探索就普遍性妨碍诉讼权利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型。针对“三大诉讼法”修改后的新情况,江门市院将办理妨碍诉讼权利案件工作作为主要着力点,推动诉讼权利保护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以真正实现控告检察工作重心由“转”向“办”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