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09:32:07来源:法律常识
非法捕捞野生鱼类,“捉”!
近日,玉龙县公安局巨甸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在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的嫌疑人吴某某。
近期,巨甸派出所在与友邻的香格里拉县公安局上江派出所加强警务协作,落实“长江禁渔”工作中,发现吴某某有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的重大嫌疑。根据线索,巨甸派出所民警通过连续3个凌晨的蹲守,于2021年12月1日清晨在巨甸德良辖区境内锁定了正在江面上实施非法捕捞野生鱼类行为的吴某某并在随后将其抓获。民警同时查获了用于作案的小船渔网等工具以及被捕捞的野生鱼类3.45公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广大居民应当自觉抵制食用长江野生鱼,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可向警方举报。
“顺手牵羊”捉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一时的贪念必将付出代价!
近日,李某报警称,自己摆放在玉龙县石鼓镇石鼓街某饭店饭桌上的一手机“不翼而飞”。属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通过走访调查利用监控视频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李某,11月29日,嫌疑人李某被民警抓获。经审讯,李某对自己一时糊涂“顺手牵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临近岁末年终,盗窃案件进入季节性高发时期,居民家中、沿街商铺等都成了不法分子的作案目标,请注意防范。离家的时候注意关好门窗谨防盗窃,出行时注意保管好自身财物防扒窃,如果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警,警方将持续加强对盗窃案件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