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09:40:05来源:法律常识
因酒驾、醉驾被交警查获的驾驶人通常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沉重代价。可是,冀州却有一名驾驶员心存侥幸,竟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驾驶员已被行政拘留。
8月4日,冀州交警在湖滨大道附近严查各类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飞快行驶。执勤交警引导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发现驾驶人一身酒气,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9.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在进一步调查其信息时惊讶地发现,这位驾驶人吴某某已不是第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2018年8月,吴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2020年1月,吴某某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再次查获,其醉驾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后被取保候审,驾驶证被吊销。此次吴某某已是第三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而这竟然发生在其取保候审期间。
目前,吴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燕都融媒体记者卢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