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6 03:12:04来源:法律常识
上期对话,东检小清为劳动者解答了劳动安全的相关问题,劳动者遇到工伤时不要慌张,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接下来东检小清就和大家聊一聊“劳动自由”那些事。
劳动者
有时候确实感觉劳动不自由,很多公司都存在加班文化,老板总在快要下班的时候给份急活,要不就是在下班最后一分钟开会,劳动者敢怒不敢言啊。
东检小清
你说的是公司要求加班,最多涉及到不给或少给加班费,今天要说的是以暴力的方式强迫劳动。
劳动者
现在社会还存在强迫劳动的情况呢?
东检小清
是啊,讲个砖厂老板强迫劳动的真实案例。2011年10月初,朱某先将付某等人拉到机砖厂,从事重体力劳动。之后,又将冯某等精神不正常和拾荒的流浪、乞讨人员带到机砖厂干活,由专人看管,每天早上6点钟干活,有时加班到夜里23时,中间只有3小时吃饭休息时间,干不好、干得慢的人要被辱骂、殴打。晚上为防止工人逃跑,还把睡觉的外门锁起来,工人只能在住处大小便。2011年10月26日,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机砖厂用工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发出整改指令书,要求按时发放工资、清退当时违规使用的12名工人。可是朱某非不但没有停止用工,反而将用工人数增加至17人。经司法精神病鉴定14名工人中,7人患精神分裂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5人患轻度精神发育迟缓,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人患重度精神发育迟缓,无民事行为能力。
劳动者
这种人太可恶了,我国法律会让他受到严厉的制裁吧?
东检小清
是的,上述案例里的朱某就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罪名就是《刑法》第244条的【强迫劳动罪】: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劳动者
真是大快人心,恶人自有法裁。
东检小清
现实中有些地方还存在雇佣童工的现象,对于非法招用童工的,《劳动法》规定处以罚款或者吊销执照。
如果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还可能触犯《刑法》第244条之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者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为了个人经济利益,置他们的安全于不顾,确实应当受到法律严惩。
东检小清
不仅应当判处刑罚,还应当给予经济赔偿,让我们看一个真实案例。郭某是某印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07年3月11日,他非法雇用童工李某到其公司工作,在明知该公司仓库存放易燃和具有危险性的甲苯或乙苯等溶剂的情况下,仍安排李某进入仓库工作。李某在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之下,抽取甲苯或乙苯等溶剂提供给印刷车间使用。同年4月15日,李某因操作不慎导致溶剂发生燃烧并蔓延,自己受到三级伤残。最终,法院以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赔偿被害人李某共计人民币57万余元。
劳动者
让我们和法律一起,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天。
东检小清
是的,让我们一起努力,也希望大家通过栏目能够学到有用的法律知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本期对话劳动者就到此结束了,我们以后再约,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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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第三检察部 王婷婷
编辑 | 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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