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09:51:05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2日,清远市清新区2018年首例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在清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德波出庭支持公诉,区法院院长黄波泉担任审判长,庭审现场采用微博全程直播。
庭审前,曾德波对卷宗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前往清新区石潭镇某村石场查看现场,依法讯问九名被告人,详细了解案发经过,查明案件事实并全面分析证据材料。认真听取辩护律师、被害人的意见,剖析案件细节,梳理争议焦点,制定庭审预案。
庭审现场,曾德波掷地有声地宣读起诉书。
案例回顾
经查,自2016年6月起,被害人周某军与人合伙经营运输渣土车队,并与某高速公路项目部签订协议开展运载经营活动。九名被告人周某河等人得知周某军车队通过承运土渣获利,便产生分占利益的想法,以车队运输及堆放渣土占用某村集体土地为由,多次组织村民在车队必经路段拦截周某军车队的运输车辆,以逼迫周某军车队向村民支付“场地租用费”。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期间,九名被告人以上述方式敲诈勒索被害人周某军人民币三十八万余元。
庭审中,曾德波围绕案件核心讯问被告人,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进行举证、质证。
随后,曾德波发表公诉意见,直指被告人犯罪事实,并从法理情方面痛斥被告人的恶劣犯罪行为。他指出,必须坚决打击渗透在基层村组织的恶势力,依法惩处涉恶犯罪分子,铲除恶势力滋生的环境和土壤。通过惩恶扬善、弘扬正气,维护健康的营商秩序,为平安清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也借此案告诫社会上那些有各种犯罪念头的人员,从本案中吸取教训,杜绝贪念,增强守法意识,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整个庭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合议庭经短暂合议后,决定择日宣判。
编辑: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