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10:20:04来源:法律常识
将自己实名办理的手机卡交给他人使用
一张就能赚百来块钱
没偷没抢
这笔买卖似乎稳赚不赔
22岁的黄某用自己身份证
办了5张手机卡提供给他人使用
赚了720元
24岁的李某则办了7张
还提供了周到的“售后服务”
赚了3000元
没想到,这12张电话卡
到了骗子手中
干了5票“大事”之后
成功“盈利”150多万
骗子没有奖赏这两个小伙子
但警方的“奖赏”很快就到了
那就是——
锃亮的手铐以及刑事拘留
“高人”指点暴富经
赚了720元被刑拘
近期,南宁市打击整治宾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前线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南宁前线行动指挥部)在办理数起购买机票类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追根溯源查实两名男子实名办理的电话卡涉嫌数起诈骗案。10月底,前线指挥部在宾阳县抓获嫌疑人黄某。
经查,黄某,22岁,无固定职业,成天幻想不劳而获。终于有一天,在与朋友喝酒过程中遇到了一位“高人”,“高人”透露了一个暴富经。在“高人”点拨下,黄某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去营业厅实名办理了5张电话卡,转卖给他人,一共卖了720元现金。
正当黄某继续做发财梦的时候,骗子用他身份登记的电话卡成功实施购买机票诈骗两次,案件涉及山东、河南两地,共涉案6万余元。南宁警方循线调查很快抓获黄某时,黄某悔恨不已,后悔信“高人”,后悔贪图这720元却把自己“送”进拘留所。
赚3000害别人丢150万
你若心安法也不容
另一名男子李某,24岁,曾因实名办理电话卡提供他人诈骗被取保候审,但却毫无悔改之意,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使用身份证办理手机卡7张。不仅如此,李某还提供“售后”服务。当实名办理的电话卡被限制使用后,李某继续到营业厅换卡达30余次,再转卖给宾阳籍诈骗人员使用,从中牟利3000元。
李某办理的电话卡被诈骗人员使用后成功诈骗三次,案件涉及云南、山东、陕西三地,涉案金额共150余万元人民币。2019年11月16日,南宁前线行动指挥部联合西乡塘公安分局在南宁市高新区新苑路大岭村将嫌疑人李某抓获。
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将嫌疑人李某、黄某依法刑事拘留。
卖卡赚钱,实际是卖“身份”
为了蝇头小利,用自己身份信息办理电话卡、银行卡等,实际上就是把自己的“身份”卖给他人,你的“身份”就流落在外,你无法预知他人用你的“身份”做什么,如果去做违法犯罪的勾当,那么你替人办卡,就变成替人“顶罪”。
最后,警方还给大伙提个醒,如有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要及时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南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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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卢超 编辑:狸狸 曾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