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7:56:11来源:法律常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城管执法大队律师驻队法律服务
2、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3、项目单位: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4、项目概况:律师驻队法律服务,详见项目要求
5、项目预算:15万元(固定基础费用10万元,奖励性绩效费用5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供应商及本项目服务人员在近三年内有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记录。
三、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 6月 6日下午16:00至2022年 6月 9日下午17:30
2、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包河区政府网站下载。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 6月 10日下午15:30
2、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楼会议室
五、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人需将询价邀请函回执(确认函)送至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 6月 9日下午17:30。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合肥市繁华大道包河花园小区A区17号商务楼
联系人: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