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7:59:20来源:法律常识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一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是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民生工程。
为展示法律援助工作成果,
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珠海市法律援助处推出《法援在身边》栏目,
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
让更多群众
了解法律援助、相信法律援助,
在遇到困难时寻求法律援助的帮助!
承办律师:广东敏胜律师事务所 张琼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年近八旬的张奶奶遛弯时看到一家宣称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推行中医治疗、养生保健、康复护理为一体的公司在招募会员,交纳2万元会费即可享受包括养生保健、疗养旅游、休闲娱乐等服务项目,同时公司还赠送1400积分可等同现金使用,会员在取得会员资格24个月后如不想继续履行合同还可向该公司申请退还未消费的余额会费。
张奶奶觉得该公司的经营项目和服务内容挺不错,于是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会员服务协议,并支付了会员费共计19682元。
之后,张奶奶要求入住协议中约定的健康养生休闲住宿及旅游服务,但该公司则以张奶奶提出要求的时候没有组织这项服务或人数不足为由推脱。直至协议约定的24个月会员期届满,该公司也未向张奶奶提供过任何协议约定的康养服务。
张奶奶再次去找这家公司时,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张奶奶这才意识到被骗了。为此,张奶奶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2021年3月张奶奶找到辖区内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决定为张奶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广东敏胜律师事务所张琼律师担任本案一审阶段的代理律师。
【律师办理】
法援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约见了张奶奶,详细了解了案情,积极指导张奶奶收集证据,并迅速起草了相关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公司退还会员费19682元,并支付自会员期届满之时起至公司付清会员服务费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法院受理了本案,庭审时公司未派人出庭应诉,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张奶奶退还全额服务费并支付相应利息。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宗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旗号,以虚假夸大宣传引诱老年人支付会员费的典型案例。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老年生活和健康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但一些老年人由于信息获取渠道单一,对信息的分辨能力不够,容易落入“圈套”,痛失辛苦了一辈子的养老钱。
在此,也提醒老年朋友们在参加相关老年服务活动时,多点了解,多方咨询,交钱时多问问家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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