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19:47:21来源:法律常识
“没想到我的案子这么快就执结了,感谢城固法院,感谢执行局王法官”。10月26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付某某走进城固法院,亲手将两面印有“秉公执法、清正廉洁、高效执行、尽职热情”字样的锦旗递到执行局承办法官王志栋手中。以感谢城固法院执行局干警不不远千里为其追回执行案款。
原告付某某与被告胡某某、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150万元借款及利息的偿还问题发生纠纷诉至城固法院,经过城固法院一审、汉中中院二审后,判决被告胡某某、重庆某装饰工程公司需向原告支付150万元借款及利息。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上述两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原告付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网络查控获取情报 执行时机稍纵即逝
接到付某某的强制执行申请后,城固法院迅速启动“总对总”查询,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10月14日上午,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重庆某装饰工程公司及所在分公司住所地虽在重庆和西安两地,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在武汉。考虑到该案执行标的大、财产在外省,如不立即采取措施,执行时机将稍纵即逝。执行局长张明当机立断指派专人迅速赶赴武汉对发现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周末千里奔袭 成功扣划案款
执行干警一行4人马不停蹄,于当天晚上八点赶到了武汉。第二天早上九点整,银行刚开始营业,执行法官就出现在了柜台窗口。由于来武汉之前,扣划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材料准备齐全,加之协执银行也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扣划比较顺利。扣划成功后,执行干警迅速撤离。从获取执行财产线索到赶赴860公里的武汉成功扣划案款169万,仅仅用了不到20个小时,案件也得以顺利执结。来源:城固县人民法院 作者:戴彬 责任编辑:翟力强 值班总编辑: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