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01:39:39来源:法律常识
相信很多老百姓可能这一辈子都没有想过要打官司,更没有想过会“民告官”,但是当真正遇到拆迁问题,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的武器却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带您了解“民告官”。
一、拆迁诉讼到底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一般情况,如果被征收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是类似于买卖合同这样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那么属于民事纠纷;如果被征收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认为行政机关的某些行为侵害了其相关权益时,就应该走行政诉讼的维权路径。
二、行政机关能当原告吗
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制度是建立在‘民告官’基础上的,行政机关只能当被告,不能当原告。行政法设立的目的就是规范行政机关合法行政,从而保护广大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因此众多法律规定中也更多地倾向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即老百姓)的一方。
三、什么时候是维权的最佳时机?
征地拆迁案件中,具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到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的时候,这就是维护利益的最佳时机。当安置补偿标准不合理、遭遇断水断电等违法逼迁手段,被征收人可以采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维护利益的手段。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