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4:07:09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即日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暂时关闭,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审判执行工作事项告知如下:
一、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初九)的开庭、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全部顺延至2月9日后,具体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原定于2月3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的开庭、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顺延至2月9日后,具体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二、我院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hncourt.gov.cn/)“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12368热线”提供在线起诉、受理、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执行等服务,如您有相关诉讼需要,可优先选择以上平台进行办理。
三、道路交通事故类纠纷可通过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网址为http://jttj.court.gov.cn)进行诉前化解。通过该平台可以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在平台上可以进行赔付试算,一键理赔,在线调解,在线起诉,在线应诉等服务。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如期到庭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五、所有来院的当事人、律师及其他来访人员,进入法院办公区、审判区均须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测量体温、询问身体状况等相关检查。
六、拟近期到我院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尽量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拟近期到我院旁听案件审理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网络庭审直播平台旁听。
因防控疫情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与支持!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立案、信访咨询:0377-68912308
特此公告
唐河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