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鲁山县城里找刑事律师,鲁山县最近法拍房

时间:2022-12-14 15:35:58来源:法律常识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王俊生 徐先友 见习记者 高君晓 实习生 王昊宇/文图

近日,有网友向东方今报·猛犸新闻投诉称,自己通过法院拍卖程序购得的两栋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的房子,价值340余万元,证件齐全,却被当地政府以“违建”之名强行拆除。如今,半年多过去了,自己跑遍了当地相关部门,却始终没有人愿意给出一个正面的回应、合理的解释。

情况到底如何?6月15日,记者前往鲁山县进行了调查。

投诉:价值340万元的法拍房被强拆

6月15日上午,记者在鲁山县北环路路北一块废墟上,见到了投诉人孔先生。那块废墟,就是其曾经通过法院拍卖程序获得的两栋房子所在地。据了解,孔先生被强拆的两栋房屋(房权证号为:15000079号),均为三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共计为1254.02平方米。

“这个房屋的初始登记人因涉及一桩民间借贷案,未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18年4月,经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裁定,查封了该房屋。此后,法院对所查封的房屋和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经两次拍卖无人竞买。”孔先生告诉记者,该房屋查封的原申请执行人与他有债务关系,自愿将房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他以物抵债,“如此一来,这个两栋流拍的房产,就辗转到了我的手里。”

2018年4月17日,鲁山县人民法院于作出裁定,将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作价3421818.4元)转移给孔先生,并解除初始登记人对该房屋及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然而,2019年11月14日,这两栋经过司法拍卖、手续齐全、还没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却被鲁山县政府强行拆除了,拆除的理由是:违建。

340万买法拍房当违建拆了 鲁山县相关部门称保密

(房子莫名其妙被拆除,孔先生至今不知具体原因)

无奈:房主至今不知房子为啥被拆

“显而易见,如果这个房子是违建,土地证、房产证等都有问题。关键是,法院既然能拍卖,至少说明这两栋房子是合法的。”采访中,说起此事,孔先生一脸无奈,“我至今也没搞明白,当地政府为何会以违建之名进行强拆”。

孔先生称,房子拆除前,他完全不知情,期间也没有任何人、任何部门和他联系,更也没有接到任何书面材料,比如告知书、处罚决定等。“2019年11月的一天,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副主任李东升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我的房子被当做违建拆了。”孔先生表示,自己当时就愣了,“好好的房子,啥手续都有,怎么莫名其妙变成违建了?”

随后孔先生才得知,2019年11月14日,由鲁山县违法别墅清查整治专项办公室牵头,联合该房屋所属琴台街道办事处,以及当地公安、城管、法院等多部门,共同进行了一次联合拆除行动,当地多个建筑被拆。

随后,满腹狐疑的孔先生找到了所属的鲁山县琴台街道办事处询问情况,被告知:因为他的房子土地证查不到底。孔先生如坠雾中:房子是通过法院拍卖程序买到的,土地证此前的房主早在1997年就办理了,怎么会查不到?此外,这两栋房子都办理了产权证,也间接说明土地证没问题。那个环节出错了?

对此,曾经负责该房屋债权转移的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主任李东昇告诉他:那两栋房屋是经过司法拍卖的,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当时法院办理拍卖的时候,曾在房管局调过档案,各种证件齐全,而且有卷宗。”

既然如此,当初决定拆除时是否有政府的文件?文件中给出了什么理由?有没有具体点出房子违法在何处?对此,参与此事的相关部门讳莫如深,均称自己只是执行者,不愿多谈。

“直到现在,我还处于混沌状态:我的房子到底有啥问题?”孔先生表示,事发后,自己前往鲁山县相关部门跑了N次,“但始终没有人愿意正面回应”。

340万买法拍房当违建拆了 鲁山县相关部门称保密

(没拆除前的房子)

回应:职能部门均建议走司法途径

情况真的如孔先生所言吗?6月15日,记者以朋友的身份,跟随孔先生再次前往鲁山县,实实在在体验了一次当皮球被踢的感觉。

“我的房子到底怎么了?现在该找谁去处理?”对于孔先生的困惑,鲁山县琴台街道办事处一位高姓主任没有正面回应,只是表示强拆是依法行为,建议孔先生找个律师,走司法途径解决。交谈中他透露,当时拆除时,有一些其他人的房子也是有证的,但也都被拆了。

鲁山县琴台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一位王姓所长则强调,强拆都有红头文件,是政府行为,自己只是执行者,“但(文件)涉及保密,没法让你们看”。这位负责人同样建议:一是走法律途径;二是觉得哪个部门办事存在违规违法,可以去纪委举报。

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主任李东昇对孔先生的房子被当做违建拆除也表示不解。他认为,如果认定孔先生的房屋是非法建筑,政府部门应该出具书面材料,比如处罚决定书。“通过法院正规程序卖的房子,不论谁拆了都得给个说法!按民事,得赔偿你;按刑事,毁坏公私财物5000元以上就够着判刑了。(实在不行)接下来,你就找律师解决。”

李东昇透露,当年房屋拆除之前,县里曾专门开了一个协调会,会上要求相关部门提供孔先生那两栋房屋的相关证件、手续,“法院、房管部门都提供了”。

据悉,当时负责此事的是鲁山县一位汤姓主管副县长。采访中,孔先生电话联系上了这位副县长,询问政府强拆的理由和背景。这位副县长称自己在外办事,不方便,建议孔先生先找办事处协商,不行的话就找个律师,依法解决,让法律说话,“毕竟不是三两万元的小事情”。

当孔先生表示,自己已经和办事处沟通过数次,但都没有进展,“办事处都说是执行领导的决定才拆的”。对此,这位副县长在电话中回应:“我(当时)开会要求(强拆)的不假,(但)办事处是具体实施的。”

对于此事,东方今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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