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寻衅滋事罪辩护律师哪个好,村委会敲诈勒索无罪判决

时间:2022-09-24 21:27:12来源:法律常识

举报镇干部未查实,村民被诉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两宗罪

举报镇干部给卢继华惹来官司

卢继华一走进法庭便四处张望起来,寻找着妻子的身影。他瘦了也黑了许多,表情掩盖在络腮胡之下。这是他进看守所后的第10个月,自从进了看守所,他就没怎么刮过胡子。2018年2月,卢继华在和家人团聚过春节的路上被警方带走。卢继华说,当时他看到抓捕他的通缉令上,罪名为“因举报并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万元”。 案件由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显示,卢继华涉嫌两宗罪,因举报镇干部工作日不上班、喝酒被查为不实,被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此外,他还涉嫌敲诈勒索当地土地所所长6000元。12月7日,虞城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本案。被告人5名,除了卢继华,还有同村的4位村民,卢继存、卢克银、卢尚科和胡冠连,他们涉嫌“破坏选举”。表面上看,两案并无关联,卢继华的辩护律师刘征就此向法庭申请两案分开审理,但这个请求被法院驳回。py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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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由北青深一度出品

县法院也被他举报过

一审开庭持续了整整12个小时。开庭伊始,卢继华的辩护律师刘征即向法庭出示了两份起诉意见书,日期与案号都相同,内容却不尽相同——在第二份起诉意见书中,卢继华与其他四人被列为共同犯罪集团。这两份起诉意见书先后交予卢继华的两任辩护律师,因此,刘征认为,“公诉人可能存在渎职的行为”,要求虞城县检察院的王莉检察官回避。

“这件事和我个人无关。”王莉称,她询问过出具起诉意见书的公安机关,“第一份意见书,这些事实特别多,凡是他查到的东西都写了上去,后来,第二份是他(公安部门)认为的不能认定的东西都没有写”。

“不仅公诉人应该回避,合议庭因卢继华举报虞城县法院违规建设豪华办公大楼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且法院的审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也应该回避管辖。”刘征律师又指出。

起诉书显示,2014年至2017年期间,卢继华曾在国家信访局网站和中纪委网站举报过5名张集镇干部工作日不上班,后经虞城县纪委调查,认定其举报内容不属实,县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也被他举报过盖豪华办公楼,导致被举报的领导干部“极大挫伤了工作的积极性”。除此之外,2014年,卢继华举报张集镇原国土所长马景存工作日饮酒睡觉,后又以在网上删除举报贴子并不再举报为由,敲诈马景存现金6000元。

而卢继华称,所有控告均为不实。事实上,在他刚被带走的那几天,警方出具的通缉令上的内容是“敲诈勒索数万元”,直到3月份,罪名才正式确立为敲诈勒索六千元加寻衅滋事。在他看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打击报复。“警察在讯问时,一开始并没问敲诈勒索,问的都是关于河滩地的事。”卢继华说。


举报镇干部未查实,村民被诉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两宗罪

卢继华于2018件春节前夕被抓

春节前夕被抓

如果没有那场举报,卢继华此时应该还在广东当培训班老师。

2018年2月12日,距离春节只有4天。住在珠海的卢继华突然“失踪”了。

这个时节是卢家人团圆的日子——卢继华家兄弟三个,他在广东,二弟卢继兴在上海,三弟在北京,父母则在广州打工。他们商量好在卢继华珠海的家过春节,但那天,在东莞办完事的卢继华告诉妻子,他准备坐车回珠海了,之后就再无音讯。

第二天,弟弟卢继兴去东莞车站打听,在车站派出所询问“有没有这个人”时,警察告诉他,卢继华是网上的通缉犯,在进站安检时被认了出来,已被虞城县公安部门带走。

几天之后,逮捕文书送到了家属手里,罪名是涉嫌敲诈勒索。一个多月后,虞城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卢继华执行逮捕。

卢继兴告诉北青深一度,这两个罪名,最直接的原因跟老家的一块地有关。

卢继华一家人都在外地工作生活,很少回家。村里一块属于卢家的耕地,有一半被人占用,建成房屋。2014年,卢继华希望把这块地的土地证办下来,于是向张集镇土地所咨询办土地证的各项流程。

2014年8月31日,卢继华给弟弟卢继兴打电话,让他下午去土地所找所长马景存咨询一下土地证的事情。“那是个礼拜六,但马景存那天值班。”卢继兴回忆,那天他下午两点左右去了马景存办公室,办公室里外两间,门开着,外间办公室却没有人。他一直等到下午三四点也没等来马景存,就给他打电话,却听见办公室的里屋有铃声响起,他推开一条门缝,看见马景存在里间睡觉。

“他睡着,屋里好大的酒气。被我叫醒很不开心。我问他土地证的事,他就一边写着毛笔字一边跟我说:这个事是我来之前的事,我不知道怎么办。”卢继兴说。

卢继兴将拍到的照片发给了哥哥卢继华,后来,卢继华把将照片发在了国家信访局的网站上。

马景存的口供称,为了让卢继华删帖并不再举报,他当面给了卢继华6000元。时任卢庙村村支书的李学勇亦在口供中称,他的确见证了马景存给卢继华钱一事。但卢继华和卢继兴都说绝无此事。

“马景存根本就没见过我哥哥,他跟我哥哥一直都是电话联系的,去见他和拍照的人是我,”卢继兴说,后来,土地证在2015年办了下来,去帮卢继华盖章的,则是他的表哥卢继存。

举报镇干部未查实,村民被诉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两宗罪

卢继华举报马景存的照片证据


曾举报村民违规吃低保

就在卢继华从东莞车站被带走的同一天,虞城县张家卢家村的另外四名村民也分别被警察带走。

几位村民的家属称,当时,李学勇给村民卢继存打电话,要他去开会,卢继存便给另一位村民卢克银打电话,让他同去。刚走到村里临近大路的地方,便被按倒带走。同天,被带走的还有村民卢尚科和胡冠连。他们被诉的罪名是破坏选举。

2017年3月,卢继存、胡冠连通过村委会推选,成为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后卢继存当选。然而到了2017年11月,有人向虞城县公安局举报,卢继存等人在选举过程中,存在多填选票、违规戴在村委会办公室、鼓动村民给卢继存和胡冠连投票等行为。“但破坏选举的罪名跟卢继华无关,这两个案子应该分开。”刘征律师说。

卢继存等人的家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村委会的说明:“我村村民卢克银等六人在2017年乡人大代表选举中,在本村没有无故闹事。”家属认为,真正的原因跟村里的分地情况有关。 卢庙村有一块约700亩的河滩地,本属于集体土地所有,1992年,该地被当时的副镇长、卢庙村党委书记张春聚实际拥有,横亘在村子里的纠纷,就从这块地的所有权开始。

卢庙村有一块约700亩的河滩地,本属于集体土地所有,1992年,该地被当时的副镇长、卢庙村党委书记张春聚实际拥有,由此产生所有权纠纷。

多名村民反映,2014年,村委会在村民不知情情况下,以每亩地70多元的价格,将这块地承包给一名叫做卢尚战的人。2016年,卢继存、卢克银等村民要求把这块地收归村集体所有,并将这块地中属于自己家那份地分下来。

尽管村民们签了厚厚的一沓“同意分河地”的协议书,按了手印,这片河滩地却迟迟没能收回来。在往来镇里协商分地的过程中,卢继存和卢克银发现,村里全部耕地面积,和上报县财政局里领补贴的耕地面积存在约1000亩的差距,遂对全村每家每户的耕地一一进行登记计算,并向信访局提出申诉和举报。后来,财政局重新出了一份材料,证明卢家村的土地只有2900多亩,之前的3900多亩,纯属笔误。

在这个过程中,卢继存曾给卢继华打电话咨询意见。“他是读书人,又懂法,所以就问问他意见。”

卢克银的女儿告诉记者,自从去外地读书后,卢继华就很少回家,和村里人来往并不多。但显然,卢继华关心村里的事务,每次回家呆几天天,他都跟卢克银、卢继兴等人为分河地的事四处奔波,在此过程中,每当他们去找相关干部,而碰上干部工作时间不在岗的,卢继华就会进行拍照举报。

“他这个人就是有点固执,我之前就跟他说过,你既然不在老家生活了,就不要多管村里的事。”卢继兴说。2016年,卢继华发现村里有100多个低保户,于是举报,经查,有40人不符合吃低保标准,最终被取消名额,而正是这次举报,使得时任村支书的李学勇被停职。


举报镇干部未查实,村民被诉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两宗罪

卢继华曾举报家里的地被人占用盖房


“有利害关系”的证人

辩护律师刘征指出,关于卢继华敲诈勒索的指控疑点颇多。起诉书称,所谓2014年8月23日“马景存在办公时间睡觉”并不存在,但卢继华反映之事,其实发生在是8月31日;此外,“马景存当面给卢继华6000元”一事,在马景存和“见证人”李学勇笔录中,并无明确的事发时间,甚至在地点上也前后矛盾——马景存称,给钱是在司法所办公室,而李学勇则称是在土地所办公室,后来,马景存又在另一份口供中,将事发地点改成了土地所办公室。

刘征称,由于此案系河滩现在的实际所有人卢尚战举报立案,他曾向法庭申请,要求卢尚战出庭作证。但开庭这一日,卢尚战、马景存、李学勇这3人均未出现。

“说卢继华敲诈勒索的,只有三个人。法院给我的说法是:‘马景存是受害人,出不出庭咱管不了;李学勇找不到;卢尚战不是关键证人。’那么合议庭能不能告诉我,谁才是关键证人?”刘征问道。

据村民们称,自从今年春节五人被拘留之后,李学勇就很少在村里出现。其电话亦无法接通,而另一位当事人马景存则告诉记者,因为卢继华的举报,他被查了一个多月。之所以法院传唤他,他没有出庭,是因为“不想跟他打交道”。

马景存称,他一共见过卢继华三次,都是因为土地盖章的事情。卢继华“见谁讹谁”,当时威胁他,如果不盖章,就去曝光他。“我说给他拿点钱就拿点钱吧,”马景存说,“找法院法院管不住,乡长、书记、人大副主席、逮住谁就拍,拍完就发。”当时他给卢继华钱的时候,李学勇在场,但事情过去太久,他记不清给钱的具体时间,也不记得最后一次联系卢继华是什么时候。

实际上,涉案5人所涉案件并不一致。除了都曾参与河滩地争取权益这一个共同点外,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公诉方所呈的大部分证人证言,均录于2017年11月——都在2018年1月10日立案之前,且证人全部都是被卢继华、卢克银等人举报多年的举报对象,证人也几乎全部与河地和卢继华、卢克银有利害关系。在庭上,被告人的律师均就此提出疑问,公诉方回应,只要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就应该属于有效证据。

“经虞城县纪委调查,其举报均不属实,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公诉人称。在起诉意见书中,将卢继华等人的举报称为“去查岗”。

“实际上,我们并不是去查岗,而是工作日去找相关人员办事时,经常遇到他们并不在岗。”卢继华辩称,碰壁几次后,他们不耐烦了,于是拍照向纪委举报。

经卢继华举报而被纪委查实的,并非只有问题低保户这一桩事。他曾举报镇长王仲奎办公室面积超标,证实之后办公室面积被缩减。

但卢继华称,就他举报马景存这件事,相关部门在调查时,并未向他打电话求证,调查之后,也并未告知其调查结果。时隔两年,“刺头”卢继华终于以身陷囹圄的方式,得知了“没有查实”的结果。

“看守所里的管教跟我说,我一定会被判有罪,”卢继华说,“做个好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在作法庭陈述时,他读起了两首在看守所里写的诗,一首给妻子,一首写给自己。“我的爱人,请不要哭泣。”他读道。

旁听席上,坐了12小时的妻子忍不住掉下眼泪。她对记者说,只想让卢继华尽快从看守所出来,“以后再也不让他管这些事了。”

来源|北青深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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