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3:22:31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一当事人咨询打官司的事,要进行二审。结果我一看他的一审判决书,上诉期都过了。问他上诉了吗,他说正想上诉呢。我给他说:上诉期已经过了,你这个是民事裁定书,就10天的上诉期。他恍然大悟,他说以为是20天上诉期,说从网上查的(这网上查的是错的)。我说民事裁定书最后写明了如果不服,可以在10日内上诉。他表示没看,说看到败诉结果后就没再看了。
其实法院的裁判书,主要是给败诉方看的,法院肯定尽量想让败诉方认可、让败诉方服,所以在用语方面都有考究。败诉方如果想上诉或者想进一步进行救济,那更要认真看裁判书,特别是本院认为、本院认定部分,败诉方要重点看。
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在最后都有权利救济手段的提示内容,写的都很详细。所以当事人要看细、看全,如果因为漏看而没有及时上诉、没有进行权利救济手段,丧失了机会,那么是非常遗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