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协议的流程,协议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时间:2022-12-15 15:32:52来源:法律常识

【导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协议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相关的案件,我们来一起学习一下。

协议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情景案例】陈某与雷某系大学同学,毕业后一起来到中山市工作。2000年8月,两人在陈某的老家郑州市登记结婚。2008年3月,双方在中山市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证登记在陈某名下。两年之后,陈某因工作调动到广州,遂想在广州定居,但雷某感觉压力太大,不同意陈某的想法,两人感情越来越淡。

2016年2月,陈某与雷某经过协商,签订了《离婚协议》,双方约定,小孩由雷某抚养,婚后购买的房产归雷某所有,雷某向陈某支付房屋对价款50万元。陈某提出去郑州办理离婚手续,但雷某不同意。

请问:陈某与雷某去哪里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呢?

协议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杨律师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协议离婚应当到婚姻登记地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机关办理,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由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受理,通过调解或判决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本案中,由于陈某与雷某在郑州市婚姻登记中心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选择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则需由两人亲自到婚姻缔结地即郑州市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杨律师提示与建议】为了节省时间成本,双方可以不必回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也可选择在异地办理离婚,即采用诉讼方式,到一方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

因此,在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到住所地法院办理。目前很多法院设立了速裁庭,可以实现快速离婚的目的。

协议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相关法规】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刑事案件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打官司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