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17:59:11来源:法律常识
在自建房之外盖的杂货间被街道办强拆,街道办不承认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鲁先生申请到一块宅基地,约有119平方米,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和建房规划许可证,在宅基地上建了房屋,另外还在宅基地之外建了一处杂货间,约有20平方米。鲁先生在房屋南侧栽种树木和花草。
2016年1月,鲁先生的宅基地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街道办多次与鲁先生协商补偿的问题,都没有结果。2016年3月,杂货间和花草树木被人破坏,当时街道办的人员在场。鲁先生认为,街道办没有任何的书面文件就直接拆除自己的房屋,毁坏花草树木,是违法的,于是将街道办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街道办声称自己只是旁观者,没有参与到强拆活动,但街道办没有证据予以证明。经调查发现,当天街道办的人员组织的拆除工作,没有其他主体主张实施了拆除及承担责任,并且街道办进行强拆是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
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对房屋直接强拆,对地上附着物直接铲除,是违法的行为。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在强拆时应录音录像保留证据,如果不能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并且咨询律师,搜集相关证据。依法维权,法院会做出公正合法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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