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20:13:46来源:法律常识
为逃避债务
王某、石某与某融资担保公司
恶意串通
制造了该公司
代偿2800余万元债务的事实
……
跨越5省市查清巨额“债款”真相,精准监督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日前,由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提请大连市检察院抗诉的4起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串案全部获再审改判。审判机关根据检察机关调取的新证据认定,原审法院审理的4起民事诉讼案构成虚假诉讼,原判决书、调解书全部撤销。
为逃避债务,从2015年开始,王某、石某就与大连某融资担保公司恶意串通,利用王某、石某名下5家公司的名义,通过与该融资担保公司4次单笔2000万元的循环转账,制造了该融资担保公司替王某、石某名下5家公司代偿2800余万元债务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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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该融资担保公司将王某、石某及5家公司起诉至法院,向法院提供了双方之间代偿债务的《代偿申请书》、代偿债务的《证明》及单笔转账凭证,却隐瞒了款项的真实来源,欺骗、误导法院作出错误判定,从而取得了对王某、石某名下8套房屋的优先受偿权并予以执行,致使相关案外人无法实现债权,帮助石某、王某“成功”逃避债务。
2020年上半年,案外人举报至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中山区检察院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依法调取了王某、石某名下的5家涉案公司在多家银行的交易流水,同时,远赴浙江、江西、湖北、上海、江苏等地,进一步核查转账过程中的票据贴现情况,最终确定4笔2000万元系循环转账、资金来源以及资金经由王某、石某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后,最终实现回流的事实,排除了该融资担保公司代偿债务的情况。
因此案涉案金额大、案情较为复杂,大连市检察院与中山区检察院两级联动,共同研究取证方向,明确调查思路。2021年4月,中山区检察院提请大连市检察院向大连市中级法院抗诉。大连市检察院全面梳理了抗诉意见和理由,依法向大连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并对全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说理。最终,法院再审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认定该融资担保公司与王某、石某及多家公司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对原审判决全部作出改判,切实维护了案外人合法权益。
大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始终保持对虚假诉讼的高压态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加大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完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追究和制裁机制,深挖背后深层次违法犯罪问题,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检察日报 杨茜淳 王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