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律师找哪个好,拒绝酒驾珍爱生命

时间:2022-12-15 21:53:00来源:法律常识

法律是我们生活的保障;而我,就是您身边专业,贴心的法律顾问。尽管我未必能为您锦上添花,但我希望在您需要的时候能为你雪中送炭。

今天我来跟您分享一个交通事故案例和几个维权步骤,希望您看过以后有所收获,防患于未然。

注意!珍惜生命,远离醉驾!一位执业律师给你的维权忠告

先简单介绍下案情:某日凌晨,小轿车A司机和朋友聚餐后,饮酒高速驾驶;通过某工地时,与停靠在路边的泥头车B,发生碰撞,A车司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责任认定,A司机承担主要责任,B车停放位置不当,承担次要责任。

而这一案件的B方包括多个主体,

B1=车辆的驾驶员,

B2=车辆所有权人,

B3=车辆的实际使用人(承租车辆的包工头),

B4=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总承包方),

B5=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

我代表B2参与案件的办理,结合参与该案件的感受,同时结合交通事故案件办理的法律服务环境,对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维权,我提醒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尽早咨询或聘请负责任的律师(团队)跟进。

说实话,现在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律服务市场很乱。

有一部分非法律出身的“野路子”,长期混迹于“医院外科或骨科、交警队、殡仪馆”周边,全方位跟在事故当事人身边。

当然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事人的法律需求,推动了纠纷解决,缓和社会矛盾。

注意!珍惜生命,远离醉驾!一位执业律师给你的维权忠告

现实生活中,这一群体也远比执业律师更有竞争力,原因如下:

(1) 在维权费用方面有绝对的优势,前期不收取任何律师费,后期按维权成本的6-8%提成。

(2) 在服务时效和质量方面,他们可以全程陪同家属,大小事宜均是随叫随到,执业律师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一点的。

(3)在服务承诺方面,他们敢于向家属“拍胸脯、打包票”,而“包赢承诺”和律师职业操守相悖,执业律师不敢、也不屑于如此保证。

案件如果走到诉讼阶段,“野路子掮客”们也会找个律师帮忙出庭,但案件承办质量着实难以保障。原因如下:

(1)“掮客”们没有律师证,无法参加庭审;而找的出庭律师,在开庭前才会看到材料,不会在相关案件上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毕竟自己得到的仅仅是出庭报酬。

(2)“掮客”们在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和资质方面的限制,限制其无法参与“调取证据程序”,在“被告的确定、赔偿项目的确定、计算及标准适用、法律关系的确定、法律条文的适用”等方面也存在诸多知识漏洞。

讲真,即使是执业律师,如果没有认真准备、研究案件,这上述几个方面也难免会存在纰漏。

注意!珍惜生命,远离醉驾!一位执业律师给你的维权忠告

当然,也有执业律师形成团队,聘用一些“野路子”群体做助理,由执业律师对案件把关、主导案件办理进度,案件办理质量一般有较高保障的。这种团队运营模式还是比较好的,毕竟执业律师的时间成本相对较高,有些基础性的工作也并不需要执业律师亲力亲为。

发生事故后,咨询或聘请负责任的执业律师(团队)跟进,其弊端和短板基本上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2. 积极参与事故‘责任认定’和‘复核程序’。

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程序,属于行政程序,可以算是行政复议的范畴。

这一阶段若出现硬伤没有妥善处理,后续是无法补救的。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一般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含一审二审)的救济途径,不同于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诉讼程序。

“掮客”们基本不触及这一程序,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

如果负责任的执业律师建议当事人走这一程序,提到相应阶段的律师费,强烈建议当事人不要吝啬、也不要讨价还价;因为这一阶段确实重要,而且有一定的工作量要做。

吝啬或讨价还价“省掉”的律师费,这一阶段的工作质量可能也就被省掉了。法律服务真的是个良心活,“一分价钱一分服务质量”也是其基本准则。当然,符合条件可以从这一阶段开始,就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注意!珍惜生命,远离醉驾!一位执业律师给你的维权忠告

回到“事故责任认定”,圈外人看到的就是一张《事故认定书》,而这份文件是基于诸多各种材料的综合考量作出的,包括: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所有可能相关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各种检测报告、录像回放等等。有些事故责任认定复杂的,交警部门内部也要开会研讨,包括具体怎么适用责任认定规范、在多大程度和范围上考量责任认定的社会效果等内容。

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果有疑惑,对复核程序就要尤为重视;必要情况下,委托律师积极参与该阶段,律师可以申请调取基础档案资料。

具体到前述案件,我代表B2(即被告)参与案件,参与时复核程序自然已经错过。《事故认定书》载明B1未按规定停放,其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基于此,对B1作出了警告、罚金3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责任并不重,B1、B2当时也都没有提出异议。

但是,收到法院送达的被诉材料,到交警部门调取归档资料后,我意识到本案“错过复核程序”的严重性;因为,《事故认定书》及交警部门卷宗资料记载的事实和判断,已经对“B1、B2、B3、B4、B5之间,如何承担因停车位置不当引发的次要责任”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一点,我分解表述下:

(1)B1、B2是雇佣关系,由雇主B2承担责任,这基本是共识性问题。

(2)B2、B3是特种车辆租赁关系,司法实践中,配带司机的车辆租赁关系不同于普通的车辆租赁关系,B2、B3的承担责任比例划定在个案中有明显的差异性,具体要看车辆在使用中的管理权在哪一方,管理程度如何。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验、询问相关当事人、鉴定检测等调查程序,对A、B之间的责任认定作出认定,而B1、B2、B3、B4、B5内部的责任应当如何认定,交警部门并没有进行细致全面的调查,这一点却是关涉我方切身利益的。

如果B2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咨询律师,积极参与责任认定程序和复核程序,就可以督促、提醒交警对这一细节事实问题深入调查,从证据和认定书结论上确认“车辆租赁期间的指挥管理权属于B3”,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由B3承担,从而最大限度保障我方的合法权益。

(3)B3、B4之间是分包关系,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甚至B车辆停放位置指挥归属B3、B4哪一方,“因停车位置不当引发的次要责任”两者如何分配,也非常有必要在这一阶段明确下来。

如果错过参与事故责任认定和复核程序,后续的扯皮交涉,是如何都无法补救的。

注意!珍惜生命,远离醉驾!一位执业律师给你的维权忠告

3. 慎重选择诉讼路径解决纠纷。

过于轻微的交通事故案件,强烈建议和解处理,不要过于“斤斤计较”;维权成本真的很高,司法资源也真的很紧张,不要给交警人员、司法人员增加不必要的工作。

交通事故案件涉及到诉讼,一审二审走下来,耗时一两年的非常普遍,因为事故可能涉及到伤者的治疗、康复,涉及到车损的鉴定、评估等事项,每一事项的处理都需要时间。选择了诉讼路径解决纠纷,就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当然,也有些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很快得到解决的,一直也有“以诉讼促和谈”的说法和做法。

和解或者调解处理纠纷,可能在赔偿金额方面有所让步,个人认为综合效益还是蛮高的;因为,你绝对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成本。当然,推动和解或者调解结案,也存在非常多的技巧和策略。

具体到前述案件,我收到被诉材料后主动联系了原告方,建议其追加“B3车辆的实际使用人(承租车辆的包工头)、B4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总承包方),B5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到案件中,由B4、B5推动纠纷的解决,通常的诉讼路径并不是解决该事故的最优选择。

(1)业主单位B5是政府机关,施工地点发生“命案”,政府一定程度上有“维稳、化解社会矛盾的压力”。请求B5参与、推动纠纷解决,应该是最高效的;当然,切忌“无理取闹”。

(2)施工单位B4是国资一级单位,施工地点发生“命案”,他们同样有“维稳”需求;前述也提到,B4作为总承包方,对施工现场及设备设施的管理本身负有相关的责任,他们本身也应当是本案的被告。

(3)承租车辆的包工头B3,基于对车辆的指挥管理,停放位置不当本身存在过错,应当是本案的被告。处理纠纷时,B3能够在A家属、B1与B4、B5之间起到重要的沟通桥梁作用。

遗憾的是,原告方并没有采纳我的建议。

追加B5确实与法律规定不符,存在“滥用诉权”的问题,但纠纷的解决真的不能仅仅从法律的角度,而应当全面考虑各种情况,满足当事人的诉求。

4. 因酒驾发生事故,索赔时不能当然放弃对保险公司的诉权。

“Alpha案例库”基于大数据的分析,出具过一份报告《交通事故酒驾商业险免赔审判大数据分析报告》,报告指出:

法院不支持保险公司因驾驶人饮酒驾驶而免予赔偿的比例超过6成,主要理由有“非本人签字、未尽提示义务、未能证明告知、续保不代表同意免赔”。

《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公法领域内对“醉驾”的禁止性规定,并不能免除保险公司在车险格式合同司法范围内的提醒告知义务;而且,保险法规对保险公司履行免责提示义务要求是非常严格的。

注意!珍惜生命,远离醉驾!一位执业律师给你的维权忠告

保险公司应从提示载体、提示方法、提示程度等方面履行,并不是保险公司只要按照司法解释的要求,对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以文字、字体、符号等方式作出特别标示即认为上诉人已经履行提示义务,保险公司的提示义务应是主动的义务,而不是被动义务。保险公司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采取特殊标示后,还应主动向投保人出示该条款,否则投保人难以知悉免责条款的存在。

具体到本案,原告方因A司机酒驾想当然的放弃对其保险公司的诉权,变相加重其他被告人的赔偿责任的同时,根本降低了原告方获得偿付的额度。原告方很可能存在,因前述事由获得其保险公司赔偿的情形。

以上是我结合真实案例,针对发生交通事后,需走法律程序时的4个忠告。大家觉得对有帮助的话请转发给你的朋友,关注我的公众号,每天跟您分享更多的实用法律知识。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刑事案件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打官司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找律师可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