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2:36:47来源:法律常识
温馨提示: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除企业之间、因入学需要等紧急情况或持二代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身份证件办理登记以外,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均须提前预约。
2.企业办理存量房交易业务,可直接前往各登记中心企业服务专窗办理,无需任何预约取号。
一、预约方式:
(一)登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网址:http://ghzyj.gz.gov.cn/),在首页的“系统专区”选择“业务系统”,点击“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进行预约;
(二)关注“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选择“办事大厅”,点击“我要预约”进行预约;
(三)使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穗好办”APP,搜索“不动产登记预约”进行预约;
(四)前往服务大厅现场,利用自助服务机进行预约(遇到问题,可请现场工作人员提供指引)。
二、预约采用实名制,预约人须为不动产登记当事人(包括交易双方、所有权人、抵押人、抵押权人及其代理人等)。预约人须如实填写预约信息,如现场资料与预约信息不符,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予办理。
三、预约系统提供未来14天的可预约号源。无法如期前来办理的,预约人应提前一天通过预约平台自行取消预约,三次失约将被纳入“失信名单”,三个月内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四、预约人需于约定日期按业务办理指引备齐所需申请材料前往预约服务点完成报到,报到截止时间为预约时段的最后30分钟(如:预约10:00-11:00的须于当天10:30前报到),逾期报到或资料不齐的预约失效。预约下午时段的只能下午报到。
五、报到后,请按服务大厅显示牌叫号信息前往指定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六、办事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