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5:05:27来源:法律常识
这是一个在有些地方好些,但整体来说,大量存在的一个情况。特别是经常开庭的当事人,对此深有体会。
法院给你发的那个开庭传票,普遍是一个预估时间,而且更容易提前预估。就是根据上午或下午定下的开几个庭,预先估计庭审时间,一般2点、3点、3点半这种,很少有很碎的比如2点24,不过有的地方有2点20的等。意思就这个意思,即不固定时间,很难准确到几点开完、几点开下一个庭。
比如两个案子的当事人收到的庭审时间是一样的;一个案子的庭审时间没按传票来,直接到了下个传票的案子的开庭时间都超了,都没到自己的案子;准时到了,法庭没人等各种情况,都很正常。
最关键的还是庭本身开的怎么样,别的事你也别计较了,你计较也基本没用,还有可能得罪人,到时候对自己案子不利了怎么办?能完整把庭开完,让你说话的时候能真让你把话说完,这就很好了,认清现实,你心态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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