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5:46:45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 2019年12月12日上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许某滨等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据指控,被告人许某滨为牟取非法利益,与案外人刘某等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安徽德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从事非法放贷业务。并且安排贷后催收人员给受害人本人及亲友拨打电话到受害人住处采取恐吓、纠缠等暴力、“软暴力”等方式给受害人及其家人施加压力,迫使借款人还款,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许某滨为首要分子,以倪某雨、徐某芬、张某翙、张某成、陈某、姜某、王某磊、陆某平、焦某武、罗某香、宋某、张某强为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针对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公诉人结合在案证据及适用法律进行了有力答辩。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