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19:56:23来源:法律常识
经常有人会问刘律,收到法院传票必须要出庭吗?
按照法律规定,确实收到法院传票,必须要在指定时间直接定地点到法庭参加开庭。
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刘律师总结两点情况,开庭不用过去。
第一种就是参不参加都对案情没有任何影响的案件。
比如说交通事故案件中的驾驶员,如果买了足额的保险,参不参加庭审,其实都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大部分的赔偿项目,都是由保险公司承担。
这种情况下,刘律师建议当事人可以给法院打个电话,说明自己不参加庭审了。一般法院也不会强求必须参加。
第二种就是参加了庭审,反而对自己不利的案件。
比如说用现金进行民间借贷交易的债务人,法院对于超过5万元以上的民间借贷,必须要债权人提供银行流水。仅仅有借条法院也不能认定借贷事实的发生。
这种情况,对于老赖来说比较有利。
如果老赖确实不想还这个钱的,他不参加庭审,法院就很难去调查事实,这种情况下,判决债权人败诉的概率非常高。
当然,刘律师只是讨论法律问题都是只讨论讨论题。如何逃避责任。
如果突发情况不能参加庭审的话,可以有3种方式解决,第一种就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第二种就是给法官打电话,问一下能否更改开庭的时间,第三种就是书面发表意见寄给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