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2:55:03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侦查人员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由于讯问这种形式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特殊问话方式,因此,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也有一定的形式性的要求。今天的《国杰律师说》就和你说一说,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首先要做到哪些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首先要做到的要求有以下4点:
1、 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2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
2、 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防止同案人员串供。
3、 第一次讯问,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现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
4、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讯问。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以及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国杰律师说》认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是一个很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反过来说,对于其中的技术要求也是明确的。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询问,首先要符合上述的4个基本要求。如果未能做到上述4个基本要求,有关的询问笔录,就会在后续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到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挑战。虽然不一定会因为排除非法证据使有关证据失效,但有些最早固定相关证据的时机一旦丧失,就有可能使一些案件成为死案。因此,有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最早的要求,是使首次讯问笔录合法化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