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3:03:56来源:法律常识
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在唐山大地震中的幸存者,我的亲人都在地震中死去了。幸运的是我在地震后被我的养父母收养,他们将我视为亲生女儿,给了我家的温暖。因为自己曾切身体会失去亲人的那种无助,所以我在长大以后,特别想为那些在地震中失去亲人的孩子提供帮助。结婚以后,我的丈夫也很支持我。现在A地区发生地震,有很多孩子成了孤儿,我和丈夫想在我们能力的范围内多收养几个孤儿,请问可以吗?
律师答疑
我国法律规定了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同时也规定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则不必受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儿童的限制。您说您是地震中的幸存者,也是被人收养才有了现在幸福的生活,相信您对被收养的孤儿会付出足够的耐心和爱心来照顾他们。所以如果您和您的丈夫有同时照顾多个孩子的能力,那么想多收养几个地震中幸存的孤儿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