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1:29:35来源:法律常识
2月25日至2月28日,弥勒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弥勒会堂隆重召开,大会于28日下午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大会议程中,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今天,我们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盘点一下2018年我市法院及检察院的工作成效。
一年来,弥勒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256件,审执结5808件,同比分别上升12.74%、14.74%,结案率92.84%。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艰巨而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
妥善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838件,结案标的2.04亿元。
依法惩处放火失火、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5件51人。
全年共受理刑事犯罪案件351件593人,审结343件537人,结案率97.72%。
依法惩处张凯、郭云龙等31名被告人涉恶团伙犯罪。
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盗窃等严重暴力、多发性犯罪139件256人。
依法严惩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6件8人。
审结其它犯罪案件163件222人。
全年共受理商事案件2315件,审结2273件,涉案标的5.66亿元。
其中,受理房地产买卖、物业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等商事纠纷333件,审结317件,涉案标的1.03亿元。
对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受理非诉行政案件143件,审结143件。
先后到弥勒一中、西民中等12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辖区学校和社区开展普法工作。
全年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68件,审结664件,调撤506件,调撤率76.20%。
全年共受理邻里纠纷案件48件,审结45件。
依法审结劳务合同、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类案件251件。
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57.41万元,对符合标准的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50余万元。
将932名被执行人纳入全国联网的失信人员名录系统,对2344人给予高消费限制,开展了6次集中强制腾房和4次集中搜查活动,对107名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对6名被执行人进行了拒执犯罪责任追究。
开展网络司法拍卖29件(次),成交金额达1627.23万元。
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808件,结案1624件,实际执结案件807件,到位标的8888.26万元。
2018年,弥勒市人民检察院以服务改革发展、强化法律监督、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着力点,振奋精神、聚集智慧,锐意进取、依法履职,努力为建设平安弥勒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件13人,其中起诉金融诈骗犯罪2件2人,“鼎鑫基金”案共批捕3人,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服务全市振兴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立足职能投身社会治理。针对排查发现的美团外卖125家商家、“饿了么”外卖12家商家,不同程度存在超范围、超种类经营、未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共立办食品安全领域行政违法监督案件13件、公益诉讼案件20件。
监督相关部门关闭非法采石场4个,修复、清收被损毁国有林地81.85亩,督促打碾山石场业主杨某某投入80万余元恢复被毁林地10.37亩,珠江流域弥勒段(南盘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初显成效。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8件23人,盗伐林木案3件5人,滥伐林木案9件19人,努力守护弥勒的绿水青山。
积极服务精准脱贫大局。认真开展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为驻村扶贫工作队配备扶贫车辆一辆,落实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万元,帮助挂钩扶贫村协调项目1个,落实扶贫资金5万元。
主动开展扶贫领域司法救助工作,依法救助张某某因西三镇者衣村委会小滴水第一村民小组拖欠其十余年的工程款9000元,既解决了困扰张某某多年的诉累,又为贫困的小滴水村清除了历史遗留欠债。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7件99人,起诉76件103人;批捕“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63件87人,起诉49件79人,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重拳打击黑恶势力。加大对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受理涉黑涉恶案件8件96人,起诉2件40人,报送涉恶线索4条,撰写《案情专报》九期。
在州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成立工作专班,从其他县市院抽调员额检察官3名参与办案,提前介入并提起公诉社会影响恶劣的王某某等28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努力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未检工作成绩显著。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件66人,提起公诉18件35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制作社会调查报告66份。
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安全教育,到新哨清河小学、西山民族中学、弥勒市第一小学等开展法治讲座5次,发放《防治校园欺凌倡议书》三千余份,促进学校管理,强化校园安全。
积极构建反腐合力。突出打击脱贫攻坚、行政司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受理市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成功办理红河州首例监察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王某某受贿案。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坚持抓重点、重实效,不断强化侦查监督力度,共立案监督5件5人,撤案监督1件1人,纠正漏捕13人,追诉漏犯10人,追诉漏罪20人。
提前介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聚众斗殴、非法集资等社会影响较大案件11件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确保办案质量。
在审判监督中,提出量刑建议292人,采纳率95%,派员出庭支持公诉610人次,切实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更加精准。受理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3件、执行监督案件5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38件,举行听证会3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1件。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更加深入。检查收押人员708人、出所人员559人,羁押必要性审查25件,安全检察12次,针对违法留所、违法使用械具、流入违禁物品等问题发出《纠正意见通知书》12份。
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社区矫正检察52次,纠正社区矫正案件29件。
信访接待工作更加规范。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件55人,依照诉访分离原则,引导来访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与市司法局共同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律师参与化解信访制度,为群众就近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便捷通道。
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6人,向救助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9万元。
总编/孔令勇
编辑/徐 良
图文/孔德云 邱少瑞
排版/孔德云 邱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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