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3:59:03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
本报讯(通讯员 郑爱)王女士(化名)的表弟因聚众斗殴被警方刑事拘留,为了让表弟逃避处罚,王女士想到一位朋友李某,他经常说自己的叔叔有关系,认识一些“公安局的领导”。
2020年9月3日,王女士通过微信联系到李某,李某称自己在看守所有“熟人”,只要花钱买点香烟送过去,就能得到特殊照顾。
王女士一听,暗想自己果然找对人了,直接将买香烟的钱通过微信转账给李某。李某收到钱后,去买了香烟,让王女士等消息。
两天后,李某找到王女士,称这个案子要请律师了解案情,需要花费5000元,王女士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了5000元费用。律师了解案情后需要写一份材料,王女士又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400元。“我今天请律师去饭店吃饭,你等会把钱转给我。”王女士收到李某的消息,“事情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之后可以写谅解书了!”
王女士一看,那真的太好了!二话不说就把钱转了过去。直至2020年10月中旬,王女士以转账的方式向刘某支付了30多笔钱,共计8万余元,都是用于李某请律师吃饭、缴纳滞纳金、写谅解书、交纳保证金、律师会见费。王女士一直以为自己办的事情很妥当,表弟在牢里过得很舒服,直到表弟刑满释放时,她才得知哪有所谓的特殊照顾,自己的钱全都被人骗走了,于是她迅速报警。
2021年5月18日,路南派出所民警在峰江街道抓获涉嫌诈骗罪的李某(男,35岁,路桥人),李某对自己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编织“有熟人”的谎言,只是想骗取王女士的钱财。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我区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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