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5:31:24来源:法律常识
一位美国律师买了盒极为稀有、昂贵的雪茄,还为雪茄投保了火险。 结果他在一个月内,把这些顶级雪茄抽完了,随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偿要求。
申诉中,律师说,雪茄在「一连串的小火」中受损。 保险公司当然不愿意赔,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 结果律师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还居然赢了这场官司。
法官在判决时表示,他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认为此项申诉非常荒谬,但是该律师手上确有保险公司出具的火险保单,保单中并没有明确何类「火」不在保险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赔偿。
保险公司决定,与其忍受漫长的上诉过程,承担昂贵的诉讼费用,不如接受这项判决,赔偿美金一万五千元的雪茄「火险」。
精彩的还在下面: 律师拿到赔款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罪名是该律师:涉嫌24起「纵火案」! 有律师自己先前的申诉和证词,这名律师以「蓄意烧毁已投保之财产」的罪名被定罪,判入狱服刑二十四个月,并罚美金 二万四千元。
以上为真实故事,获选为美国「近期犯罪律师竞赛奖」的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