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10:24:0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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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婚论嫁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头等大事,婚姻也是诞生“新家庭”的开始。但近年来,结婚率正在不断地降低,而离婚率却在不断地上升。
据媒体报道,2021年,全国各省离结率(离婚数/结婚数)最高的是吉林省,离结率高达71.51%,全国平均离结率:39.33%。
而说到离婚,肯定会涉及大量的资产分割,而房产作为每个人最主要的资产之一,更是争论的焦点。
如今的房价不可谓不高,对于刚步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来说,想要买房结婚,还是需要父母的支持。
面对如今的房价,很多父母需要掏空毕生的积蓄才能帮助孩子完成。而一旦感情出现问题,房产直接被分一半,又显得不是很公平。
因为对离婚时资产分割不满意,双方闹上法庭的新闻也是屡见不鲜。
第一,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1,婚前全款购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一点毋庸置疑,也不存在争议性。如果婚后加名字,则又是另一种情况,加名字的行为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子则视为双方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首付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离婚时房子一般归出资方所有,但共同偿还贷款部分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需由一方对另一方作出补偿。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同样属于个人财产。
第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1,婚前一方或双方出资,首付购房,登记在双方或是另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
2,婚前一方或双方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或是双方名下,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全额或首付购房,登记在双方或是另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
规定之下,房产分割也不再是由“名字”来决定。只要情况属实,不管谁去闹都没有用。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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