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6:46:52来源:法律常识
2016年,陈先生在汉阳月湖琴声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房子买来后,就一直闲置未住,最近,他担心家里漏水不放心,于是回去看看自己的房子,可没想到,刚走到门口,他发现自己家的门居然是开着的,并且当时里面堆放了很多建筑垃圾,还有一些施工器材。
陈先生家住汉阳区月湖琴声小区C1-202室,是还未装修的毛坯房。记者在现场看到,他们家的阳台上堆放着一些建筑垃圾,以及一个大型外墙吊篮,地面上还有大量的积水。
不过陈先生表示,这些东西都不是他们家的。自己此前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陈先生第一时间就联系了物业,然后报了警,物业就跟他说,这是地产在维修楼上的那些外墙,把外墙的垃圾清除,所以才有了现在这种情况。
陈先生表示,这套房子是他2016年花了450万元购买的。因为没时间装修,所以房子一直闲置着,但是他偶尔也会把一些贵重的艺术品放在家里。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C1栋楼下,从上往下看,确实有外墙维修过的痕迹,一楼的绿化带也拉起警戒线。现在,让陈先生感到不满意的是,小区外墙有脱落,开发商做维修理所当然,但为什么不通知业主就私自入户修补呢?
陈先生说:”这个事情让我感到很气愤,他们没经过我允许,就擅自打开了我家门,把这些东西全部堆放在我家里面,这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
为此,记者陪同陈先生来到月湖琴声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家的门确实是小区开发商请来的维修人员打开的,但是对于具体的情况,他们也不知情。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今年7月22日,他们在巡逻期间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也与陈先生取得了联系并告知了情况。目前,他们将会督促开发商的维修工人尽快撤走,还原陈先生家里原有的面貌。
陈先生认为开发商与物业都有极大问题。开发商没有权利把工人安排到业主家,而物业的管理也不到位。对于物业与开发商应当承担怎样的相应责任呢?记者采访了栏目的帮忙律师。
湖北三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巩军庆:”建议还是请公安机关对这个情况进行调查,看谁是侵权责任人,如果是开发商,就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是物业公司就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个侵权人应该承担赔礼道歉,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目前陈先生已经报警,并考虑接下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