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20:42:47来源:法律常识
1.咨询内容
前天,接一当事人咨询:其老公在街边接到一个按摩广告,因老公颈椎不好,也有按摩的需求,所以和发广告的人一起到了按摩店,结果才发现该店存在涉黄服务项目,于是就果断拒绝了,因此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最终,事发之后,因对方指证其老公涉及嫖娼,而老公也因为耗了几小时候后,被威胁若不承认就通知工作单位(国有企业)、通知家属,实在奔溃就在笔录上违背意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从而被以涉嫌嫖娼处以行政拘留。
按照当事人对其老公的了解,包括老公被拘留回来的表现,其深信老公是被诬陷的,特咨询是否能维权。
2.律师解答
第一,对于此类问题,最好是由亲历者直接咨询,这样有助于了解事实真相,有针对性地提供解答方案。因为不排除,老公为了维系家庭关系而编造一些内容,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折腾。
第二,就是否能维权的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诬陷行为,换一句话说,当事人的老公是否有相关涉嫌嫖娼行为。
因为,若其老公的确实施了性交易行为,或者系与按摩店一方就性交易具体内容、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即便最先不承认后经过进一步加大询问力度而承认了相关行为,但考虑到客观事实的确存在,而作为被执法人员一方很难证明办案机关存在威胁、诱供行为,除非办案过程中存在严重程序问题,不然一般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推翻的可能性较小。对于已经实施性交易行为的,属于嫖娼未遂一般处以十四日行政拘留,而对于达成一致意见而未实施的,也属于嫖娼未遂的行为,一般可处五日行政拘留(具体各地存在一定差异,并不足为怪,属于自由裁量权范畴)。
不过,如果当事人自述属实,其老公的确并不存在相关行为,既没有实施嫖娼行为,也没有和对方就违反交易的具体项目、详细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则就不属于嫖娼也不属于嫖娼未遂,那么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当然是不合适的。因当事人提到,其老公由于不愿意做违法项目而和店方发生纠纷并引发肢体冲突,导致店方指证其老公存在嫖娼行为,并最终导致被办案单位行政拘留。很简单的逻辑,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虚假的东西必定存在相关痕迹,若的确存在诬陷行为,则必定在本案中存在不少漏洞和瑕疵,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启动程序,在得到行政处罚案卷材料之后,进一步挖掘办案过程中的违法之处,推翻行政处罚的希望是很大的。
目前来说,因仅是表面了解一些信息,所作的分析尚处于初步分析阶段,暂时无法解决根本问题,需进一步获取材料才能全面把控。
202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