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01:00:02来源:法律常识
中新网惠州6月11日电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将进一步融合。为更好的服务于粤港澳地区新型一体化经济的协调发展,广东省律师协会、惠州市法学会、惠州市律师协会于11日在惠州举办了一场“粤港澳大湾区跨法域破产法治论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和深圳破产法庭审判长白田甜在论坛上分别热议了跨境破产、个人破产与营商环境的关系。
李曙光介绍,今年中国将启动破产法的修改,目前已经开始进入法律实施评估阶段,推动破产法的完善,大湾区作为先行区,更应该推动破产法的改革。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斯以惠州中院破产执行法庭为例,剖析了目前大湾区建设过程中破产法应用中的难题。他透露,难题主要在于人民法院开展破产审判工作和地方党委、政府协调处理相关事务的问题;管理人履职能力不足;人民法院指导监督和管理人独立履职的边界问题;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烂尾”商品房物上聚合权益冲突的问题;破产案件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个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问题。
陈斯表示,惠州中院将积极探索实践个人债务类破产清偿机制,通过鲜活的案例实践,探索完善个人破产制度的理论难题。
谈及两地破产程序互认的现状和大湾区跨法域破产法的未来发展,香港执业律师田文峰现场畅谈香港法院如何助力粤港澳法律体系的建设。香港破产管理署高级律师阮美娴重点解析了香港清盘法与法庭、破产管理署及破产管理人的角色。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国际破产协会董事、香港破产管理署甲组计划审核委员会委员吴宓则针对香港个人破产制度进行了介绍。 (记者 宋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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