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02:11:53来源:法律常识
■点击右上角【关注】“贾素飞征地拆迁律师”头条号,私信回复“咨询”,即可享有一对一法律服务咨询。
■征地拆迁律师四有新标准:有专长;有态度;有口碑;有人情味
■拆迁维权有套路;高额补偿有妙招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据此,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事项属于村民委员会自治事项,村民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监督,属于民主监督。
认为其所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活动中存在贿选而举报、投诉,请区政府进行处理,属于因村民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引发的纠纷,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系基层群众组织成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使的民主政治权利,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具有指导、支持、帮助的职责。
在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指导机构,对村民委员会选举进行相关指导。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履行指导、帮助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或者自荐竞职的选民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等职责。
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对候选人或者自荐竞职的选民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等职责。村民选举委员会接受县、乡两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
如果区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这不属于行政不作为;但是你可以通过其他法定途径寻求救济。
有立场,有态度的文章;致力于行政诉讼胜诉要旨分析!
指导律师|贾素飞
汇总编辑|王二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