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12:35:0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新民晚报
120救护车出车是需要收费的
那么,病人应该什么时候支付呢?
近日,上海的李先生
因为与120的收费问题
与某急诊中心打起了官司
他表示,120急救人员
逼迫其交完车费的行为
导致他原本骨折的伤势“雪上加霜”
向急诊中心索赔1万元并要求道歉
车祸送医 因支付120车费起纠纷
2021年5月8日早上
李先生途经上海浦东新区
莲中路时发生交通事故
导致他倒地不起
全身疼痛且头晕乏力
有热心路人发现情况后
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120救护车到场后
将他带离现场,送医抢救
李先生回忆道,由于当日车祸事发突然,120转运途中自己并没有家属陪同。急救车抵达医院后,在检查完成且报告结果尚未出来前,120急救车的工作人员连同警方将其拦住,要求他支付车费和医疗费。
李先生称:“我让他们等自己的父母来,或者等我同事过来就把钱付了,但120仍旧不依不饶,强行要求当场结了钱。”李先生称自己最终强忍疼痛,用双手打开包取出钱包,支付了156元车费后,才获准被放行。
让李先生无法理解的是,医院已经开设有绿色急救通道,可以在未支付医药费情况下,医生先行开具CT等检查项目,由护工推到放射科进行检查,但120救护车方面就是不愿“赊账”。
随后出来的CT检查结果显示,李先生右侧肱骨大结节骨折伴随多处外伤。李先生的家属至医院后,将绿色急救通道中未支付医药费全额付清。同时,医生在李先生的病历中写明骨折需要制动(注:骨折制动指骨头断了,需要减少活动,不能运动)。
李先生认为,120急救车不是外面的出租车,在患者无法确定自己的身体条件是否具备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急救车的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先联系患者家属及单位先行进行垫付,而不是强行要求患者必须当场结清钱款。原本他在骨折受伤后就应制动,但急诊中心依旧向他提出支付费用要求,导致其肩袖损伤加重,进一步加重了伤势。遂向急救中心提出索赔和道歉要求。
120急救:收费无过错
涉事急诊中心方面感到很委屈
认为自己收费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过错
不同意赔偿和道歉
李先生的肩部损伤完全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后果,与急诊中心的收费行为间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而且急诊中心的院前急诊医疗服务本来就是有偿性服务,急诊中心不能因为李先生不支付相关费用而进行等候,因为在等候期间会面临更多需要急诊的病人存在出车要求。
此外,当日李先生拒绝支付急救费用时曾表示:“要先做检查,不付钱”,并没有先行告诉急救人员等家人或同事过来后再支付费用。而该急救中心的当值工作人员也是等李先生完成了CT检查后,再次要求他支付费用,仍未果后才报了警。在警察的介入下,李先生完成了车费支付。
法院:120要求支付费用未侵权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理后指出
本案中,在与医院
急诊室的医生进行交接后
急诊中心的院前急救服务工作已经结束
李先生理应支付相应的救护服务费用
李先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曾要求等待其家属和同事前来支付救护费用,也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取钱支付的动作造成了自己伤情进一步扩大,故法院难以采信。
而且,李先生的伤情为右侧肱骨大结节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但李先生的左手并没有受伤,且本人基本生命体征平稳、意识清楚。急诊中心等其检查结束后,再行通过警方处理支付救护费用事宜,符合工作操作流程。
最终
法院对李先生要求急诊中心
赔偿并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
有网友认为患者应该及时支付救护车费用
也有网友认为120要完善收费制度
考虑到患者的情况
还有网友提醒医保卡可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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