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05:15:15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8月16日上午,当事人刘女士与其律师从沈阳驱车四个多小时,将两面写有“秉公执法,为民解难”“廉洁执法,秉公办案”的锦旗送到了我院民三庭贲娜法官的手中。两面锦旗,句句感谢,这不仅仅是当事人对法官的肯定与赞赏,也是对法院调解工作的认可。
本案中,上诉人刘某、某机动车尾气检测公司与被上诉人李某对签订的《土地房屋出租协议书》履行问题存在很大争议。二审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本着“每个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理念,通过阅卷,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就案件背景情况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上诉人自2009年以来一直租用被上诉人土地、房屋用于机动车尾气检测经营,但是由于政策、市场等原因,上诉人经营状况欠佳,故被上诉人欲解除双方租赁合同。上诉人在沈阳有相关产业公司,若解除合同,上诉人可将在朝阳公司的机动车尾气设备生产线整体搬迁至沈阳公司,实现资产整合,扩大企业规模,同时也能满足被上诉人的司法需求。承办法官意识到,若本案达成调解,可以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共赢。由于双方分歧很大,积怨已久,承办法官反复沟通,释法明理,深入了解双方实际诉求,加大案件调处力度,最终出具了双方当事人均满意的调解协议。该案的调解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破除了危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不稳定因素,实现了案结事了、互利共赢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朝阳中院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做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朝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