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13:15:11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当事人财产权益,曹县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检、省、市院关于在司法办案中加强追赃挽损力度的部署要求,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更有获得感。近日,曹县检察院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司法办案追赃挽损工作制度机制,出台了《曹县人民检察院追赃挽损机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十一条,要求各业务部室要高度重视司法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在办理重大刑事案件、涉众型、涉黑恶犯罪侵犯财产案件、公益诉讼案件、虚假诉讼案件等不同类型案件时,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追赃挽损工作预案,从线索移送、案件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监督执行等不同办案环节依法用好用足法律手段进行追赃挽损,借助司法审计夯实证据,厘清涉案资产,配合、监督侦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开展追赃挽损、资产处置等工作,加快案件办理和涉案资产返还进度,坚决不让违法犯罪人员在经济上获利,最大限度挽回国家、集体及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同时,《实施细则》还针对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方面追赃挽损案件线索相互移送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实施细则》要求,要加大检察说理力度。积极进行认罪认罚从宽教育转化工作,强化释法说理,促进刑事案件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将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作为重要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实施细则》规定,由案件管理部门把好案件“入口关”,在受理公安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进行初步审核,对涉及追赃挽损案件进行标记,加大对追赃挽损案件流程监控力度,定期通报各承办部门追赃挽损率。同时,《实施细则》还强调,要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探索采取不同处置方式实现资产保值,最大限度减少和挽回被害人以及国家损失。
曹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举办退赃大会
近年来,曹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为出发点,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契机,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工作始终,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督促追赃挽损工作情况,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的财产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累计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及人民群众财产损失1600余万元。
来源:检察业务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