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07:20:51来源:法律常识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视频剪辑 丁伟
近日,23岁的杭州女孩郑灵华收到华东师范大学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到医院与病床上84岁的爷爷分享这一喜事,并拍下了照片和视频发到社交平台留作纪念。
因一张图片被网暴(来源:受访人)
可令郑灵华没想到的是,这些图片和视频,给她带来了很大困扰。有好事之人,说她是陪酒女、夜店舞女、不正经人、妖精、红毛怪……而这仅仅是因为她染了一头红发。
27日,极目新闻记者对话郑灵华,她表示,已公证证据,有律师提供免费代理,将起诉部分侵权者。
“红发女孩”分享喜悦遭网暴
极目新闻:网暴和造谣是始于您和爷爷的那次见面?
郑灵华:收到录取通知书,我第一时间想的就是和爷爷一起分享。我6个月大时就没了母亲,父亲工作忙,我平时主要由爷爷照顾。从记事起,爷爷就天天围着我转,送我上学、接我放学,买菜、烧菜、洗衣服全都是爷爷一个人,可以说爷爷替代了妈妈的角色。除了生活上照顾我,在我每一个关键人生节点,爷爷也都在支持我。我继续读研,也是爷爷的心愿。
7月13日下午,我在家收到了华东师范大学寄来的录取通知书。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就想着去医院给爷爷让他拆开,送给爷爷一个惊喜。没想到的是,我和爷爷观看录取通知书的图片和视频,被别有用心之人盗取,并冒充身份用以牟利,更可恨的是,个别人还捏造了莫须有的谣言。
极目新闻:网暴和谣言是怎么产生的?
郑灵华:13日下午,我拿着录取通知书去医院给爷爷打开。原打算我是想请护工阿姨把信封带到病房,麻烦保安叔叔拍一段爷爷拆开通知书的视频。医院的保安和护士听了我的情况后,查看我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24小时内,就允许我进入了病房。
爷爷瘦了许多,视力也模糊了,有时还神志不清。即使戴上眼镜,依然看不清字。我就一个字一个字地将通知书上的内容读给爷爷听。那天在医院里,我陪了爷爷几个小时,拍了一些和爷爷相聚的照片和视频,然后剪辑了一下,当晚就发布在了几个社交平台上。14号晚上的时候,有人告诉我,一个网友盗取了我和爷爷的照片,并冒充我的身份说我是专升本考上了浙江大学,在网上分享所谓的学习笔记、卖课程。到了16号的时候,我的学弟学妹们给我说,我的照片还被人盗取到了其他媒体平台上,并冒充我的身份写下:“我的硕士录取通知书”,还附上了我和爷爷的照片以及录取通知书的照片,我的名字都没有做技术处理。就这样一条动态,阅读量达到了300多万,评论量达2万余条,这些评论都是对我的谩骂。有人评论说我是陪酒女、夜店舞女、不正经人、妖精、红毛怪……而这仅仅只是因为我染了一头红发。
图片被人盗用(来源:受访人)
还有一些不明就里的网友看到我和爷爷的照片后,说什么“老少恋”。甚至有网友指责我“吃人血馒头”,“拿自己爷爷炒作”,说“老爷子走慢了”。他们还放大到群体攻击,称师范生、艺术生“不学好”,“不配当老师”,“国家该取消艺术生”,“染发的都不是好人”之类的。目前这条状态,已经删除了。
极目新闻:这些网暴和谣言对您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了什么困扰?
郑灵华:这件事十分影响我的生活和学习,现在无论怎么努力,学习效率已远不如从前,情绪和精力都被这件事给打搅了。因为这个事,我现在抑郁很严重,昨天我又去医院拿了诊断报告。我现在整晚整晚的睡不着觉,白天吃饭也没有胃口,我现在不敢去看一些经常登录的社交媒体,我知道肯定有一些正直的网友为我鼓劲加油,但肯定也会有负面的声音,这是不可避免的,我现在对这些很敏感。我正在努力地调整,无论是通过看书进行自我调节,还是求助于专业的心理医生。
极目新闻:面对汹涌而来的谣言,你采取了哪些措施?
郑灵华:首先,发现被侵权的第一时间,在7月14日的凌晨,我就报警了,警方给我的建议是去找平台投诉。第二就是,找社交媒体平台维权,我还在一些平台上,更新我维权的进展,回复支持我的网友。第三点就是,在老师的建议下,我联系了杭州当地的一家媒体和中国青年报,对该事件进行了完整的报道和澄清。另外,在18日的时候,我去了公证处,把一些证据进行了公证,把证据保留了下来。我咨询了一下,这个案件前后至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我很感谢金晓航律师为我免费代理这个案件,让我有时间,有精力去应付接下来的学业。
极目新闻:对于该案件,你有什么诉求?
郑灵华:我的诉求就是要求侵权者赔礼道歉,他们骂我,我能忍,他们骂我80多岁的爷爷,甚至骂华东师范大学,还骂音乐生,说什么国家应该取消艺术生,还骂教师行业,这实在让人无法接受。说什么染头发不配为人师表,我当时染头发,就是想着要拍毕业照了,只是希望拍照能更好看一些。赔礼道歉是我最重要的诉求。第二点就是要求他们赔偿我的精神损失或名誉权损失。
律师免费代理将起诉部分侵权者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的金晓航律师已决定为郑灵华免费代理该案件。27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了金晓航律师,金律师表示他之所以愿意免费代理郑灵华的案件,是因为他和郑灵华有着较为相似的经历,“郑灵华的爷爷不幸患有癌症,她想把阶段性的工作或学习成果展示给爷爷看,和爷爷分享。当时我也有类似的想法,我当时取得一些成绩,最希望分享的人就是告诉外公,可惜外公已经去世。”金律师介绍,郑灵华对证据进行公证所需要的费用都是勤工俭学挣来的,确实再没能力支付律师费用,“我觉得我应该为她做点什么,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律所进行了申请,获得了这样一个机会。”
对于网络上时常发生的造谣事件,金律师表示,普通人发起维权、反击网络暴力并不容易,最难之处在于难以找到网暴者即侵权人的具体信息,只能通过先起诉网络平台公司,要求平台公司提供侵权人的身份信息。
取证方面,金晓航律师表示,郑女士及时收集网络截图,并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是一个很好的做法,这样有利于把证据固定下来,有利于后期诉讼过程的开展。对于造谣人数众多的情况,金律师表示,会选取一些侵权比较严重或者对当事人造成较严重精神伤害的侵权者进行诉讼。
此前,关于网络谣言,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曾表示,网络造谣成本低,很多网友抱着围观看热闹的心思跟风起哄,导致越传越谣,实际操作中取证难,周期长,维权成本高,不易锁定实际侵权人,导致大家对传谣没有敬畏心理,这些都是谣言难以制止的原因。同时,柴欣律师建议,如果要起诉,需要保留造谣证据,可以委托公证处予以公证,以防后期侵权者删除。取证时要特别注意甄别是“造谣者”还是“转发传谣者”,对造谣图片或是视频的点击浏览次数、转发量、播放量等也要重点取证。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都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柴欣律师表示,诽谤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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